法律法條換句話說有差嗎? - 法律Enid · 2020-11-2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蠻常看到負負得正的句型 簡單舉例 像刑法12 第1項 “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 為什麼不直接 “行為出於故意或過失者,罰” 想不透有什麼差? -- 法律All CommentsSierra Rose2020-11-29去買本基本邏輯的書看Rachel2020-12-03其實只是以前的立法者喜歡用有點文言文的方式立法。對岸的刑法就很白話,給你參考第14條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第15條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Catherine2020-12-05法律條文就像拉丁文一樣Blanche2020-12-06至於大陸的做法,也別太高興啦文字過於平鋪,沒有意境還不如說大陸文辭學因為文革斷了一二十年Tom2020-12-07還是直接用白話文立法,不然連法官檢察官可能都看不太懂Emma2020-12-12台灣有台灣的玩法,在台灣就照台灣的玩法。Zanna2020-12-14台灣的法律條文要全面改為中國那種方式,別說一堆學者會反對,連台獨吉娃娃都會跳出來先公幹再說。Elma2020-12-16而且,以C 大引來的條文,自己客觀去看,多少不必要的字?Blanche2020-12-17沒看這句? [因而構成犯罪的,],這個 "的" 是 "的" 什麼Jack2020-12-18你的 我的 他的? 犯罪的? ^_^Caroline2020-12-23法律是給老百姓看的,就該用最白話的方式來寫Todd Johnson2020-12-27兩個就不一樣12條1 非故意、過失一定不罰,故意過失不一定罰Bethany2020-12-27差很多吧。非 於故意或過失不罰,意即只罰故意或過失,排除故意和過失以外所有的情況。但你舉的例子,故意或過失要罰,那就會衍生出其他情形要不要罰的問題,因為法條沒有言明其他情形的處理方式。所以絕對不是什麼台灣怎麼玩、立法者喜歡文言文的問題。這麼立法有他的目的。Zora2020-12-29你改的條文 是故意、過失都要罰Jacky2020-12-31這個是根本上的意義就不同的句子 推文扯一堆有的沒的Mia2021-01-04kaky大正確Sandy2021-01-09對岸法條不確定法律概念超多的好嗎,明確性原則根本無法落實在對岸的法典。Anthony2021-01-09原po的說法固然有不足之處,所以舉對岸的條文就是拿來參考,如果不用負面排除的方式如何立法,文字看起來可能會有多複雜Carol2021-01-11不予論罪,法的一致性,請參照底下各項不罰的條文試論,你底下一堆不罰的條文,要如何搭把#12改成罰???法的安定性要怎樣解釋跟說明呢???Ina2021-01-13上面有個必罰,底下又一堆不罰,你讓法律執行怎看法呢??更何況第12條規範的是一個抽象大原則,有誰用過呢???Margaret2021-01-15要如何找到可以適用第12條的行為呢???Daniel2021-01-17沒有啊~~~~~~有哪個法官膽敢用12條的抽象原則去規範具體行為是否屬於不罰的範疇???底下都有規範到每個不罰的行為.......Cara2021-01-20態樣,是要怎樣讓12條寫成 "罰",但底下各條卻是"不罰"??Kristin2021-01-24明明就有差Linda2021-01-24非故意過失不罰,並沒有說到故意過失一定罰Faithe2021-01-27這樣變成故意過失必罰了,12條一項和二項直接衝突Anonymous2021-02-01大濕果然厲害…Related Posts刑訴 起訴不可分/既判力擴張租金協議破局,如何處理?撿地上的發票這個行為一定是屬於侵占嗎?從小遭父親遺棄,如何免除扶養義務?先訴抗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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