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露他人分身帳號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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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為A公司股東,並且是行銷主管

乙則是甲的友人,與A公司無關

甲擁有數個FB帳號,除實名帳號外,
其他主要用於A公司行銷或營運上,
(比如自問自答,或按自己讚等等)
偶而順便幫自己實名帳號按讚

乙因故知道,那些FB帳號均屬於甲所擁有

問題:

若乙將”那些FB帳號均屬於甲所擁有”這件事,
告知丙和丁等人,此舉是否涉及洩漏甲的個資,
或A公司的商業機密?

甲或A公司,是否可以提出任何民事或刑事上的告訴,
求償或制止乙(甚至丙和丁等人),繼續洩露給他人?


PS:在此不討論如何舉證是乙洩露的部份
(比如乙曾在對話中承認相關行為,或有其他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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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sla avatarIsla2016-01-18
為什麼不能說?
Jacob avatarJacob2016-01-18
fb的運行政策是實名制的
Kelly avatarKelly2016-01-18
去官方檢舉這為假冒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