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大家都要鬥爭我台籍護國英雄大將軍陳肇敏? - 法律
By Tristan Cohan
at 2011-05-27T00:00
at 2011-05-27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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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家人把江的冤死算在陳肇敏頭上,那是他們家不了解軍中的作業權責體系,他們只知道,陳肇敏是江的司令長官所以要負責。事實在軍中待過中高階層的軍官都了解,陳肇敏在江國慶的案子中扮演的只是有責無權的長官。陳的升官絕不是因江國慶案,而是他自己戰功彪炳護國有功,才能爾後當上空軍總司令、國防部長。
攤開陳肇敏的資歷表,陳是極少數的民國40多年代,早年台籍飛官出身。歷任空軍及國防部的重要軍職。尤其在江案發生的同時,也就是1995、1996年的台海兩次飛彈危機,台灣陷於戰爭恐懼中,陳時任職空軍作戰司令,職司台灣空防,指揮我空軍戰機巡弋台海上空、督導飛彈部隊,精確的防空部屬,確保台灣空安,不讓共軍有任何的挑釁機會。期間表現甚獲三軍統帥李登輝激賞,後拔擢為空軍總司令。卻是江家口中的陳肇敏藉破江案才升官發財,以訛傳訛,對我護國有功的台籍大將軍,是最大的侮辱。中華民國的上將這麼不值錢?
軍中如發生軍紀案件,都是政戰單位在主導處裡。軍事長官只擔負有責無權的位置,尊重處裡權責分工。
各軍種的情報隊,一向都是政戰單位主管在督導指揮。發生這麼大的姦殺案,在當年同時發生白曉燕命案、陳進興匪徒流竄全國繼續作案、外加台海飛彈危機,全國人心惶惶,國家陷於重大危機。陳水扁市長又喊出要限期破案壓力,江案小組全體成員,當然會有千斤重擔壓肩頭得極大壓力。
陳肇敏當時忙著處理督導台海飛彈危機的戰備,哪有時間去管跟國防安全相比,非直接責任的江案?江案的直接負責單位是政戰單位。能指揮反情報隊的國防部參謀本部。為了因應社會矚目的重大案件,辦案層級早就提升層次了,非陳肇敏這個空軍作戰司令所能主導的,這也是江家人不了解的實際情形,才會把矛頭一直對準對口單位,誤會很大。
當年法務部的調查局,及警政署的刑事局,兩單位的精子檢定報告,直指就是江國慶的,也促成軍法單位引用為重要證據,作為判決死刑依據。可是今天社會媒體公審,依據江家人口述是反情報隊軍官屈打成招,軍法依據江的自白承認犯案,作為判決依據,又是一件以訛傳訛的栽贓軍法單位誤審。大家都曉得自白不得作為裁判依據,軍法裁判也沒依據江的自白作為裁判依據呀,是依據上述兩個公家權威單位的鑑定報告,做出死刑判決。
特偵組檢察官陳永欽,在江媽媽告陳肇敏等9軍官違法的不起訴書中,已述明很清楚:1.陳肇敏在當年的軍事審判法,他的作為都是合法的。2.反情報隊軍官刑求查無實據。3.現役軍人某些作為,一般民刑法,無管轄權,但是在軍法下是合法的。4.追溯期已過。
江案有關陳肇敏等9軍官,社會關切是否有違法失職,陳永欽的不起訴書算是畫下句點,本應告一段落。可是至今仍然餘波盪漾,有心人想要藉機生事。不去追烏龍單位的鑑定違法失職,卻去追我台籍護國大英雄陳肇敏的不相干責任,根本是模糊焦點,另有企圖。其目的是想影響今年的總統大選,說馬是昏君。望我同胞明察。
Update:
001 回答者: Jeans ( 初學者 5 級 )
江案已被民進黨操作成總統大選指標案,把人民選票都推向了江家一邊。
為了跟民進黨搶選票,當然要跟著喊燒,於是邱毅告陳肇敏殺人。民進黨一定幹得要命。
陳肇敏只因當年參加了真調會,查阿扁的兩顆子彈,並在立院報告,阿扁的在車上槍傷,絕不是第一現場。民進黨很幹,所以藉江案一直咬陳肇敏是殺人元凶,打擊國民黨,所以邱毅才來個以曲為直的戰法,設法為馬脫離江案糾纏,爭取同情江案的選票。
所以邱毅及藍媒的運作,都有其政治目的。在民主的時代,執政者永遠站在多數民眾的這一邊,這是最基本的淺規則道理。才能順勢而為成大器。但並不代表多數人民的看法是真理。
Update 2:
大家都要追查害死江國慶的真相。我當然支持江家查真相。我寫的就是我了解的真相,才是害死江國慶的主因。無奈人微言輕,不受大家重視。
我已經說得很清楚了,烏龍的鑑定報告,才是導致軍法誤判要江國慶的冤死的真兇。15年後才說那不是江國慶的精子,是唾液。可惜沒有人去追這個烏龍鑑定真相。大家都隨著民進黨起舞,去都爭陳肇敏,失去理智的判斷。陳肇敏卻老神在在,有行政疏失,沒有法律疏失。陳當然有他的法律顧問,他才這麼肯定。
如果江家能從調查局或刑事局認錯這方面的法律。就有足夠理由申請國賠3000萬元。不然你要證明9個軍官違法失職,聲請國賠,目前是找不出證據及法條。
Update 3:
如國強加法辦這9位軍官,到時他們的背後也是有包含9個家庭等強大的各類集團支撐著反擊,他們也向上咬,向司法單位咬,我之前貼文友說明會咬到李登輝。 咬出一堆高官及單位,就是所謂的動搖國本。變成龐大複雜的政治法律軍事大案件,經年累月都審不完。案子拖到江媽媽老死都拿不到3000萬元賠償。才是情何以堪。因為江家的律師團另有不為人知的目的,搞錯了方向。案字更被搞成政治事件,更不易釐清是非真相。只是徒然滿足嗜血的八卦媒體及無聊的閱聽大眾。這也是我推判特偵組陳永欽檢察官對陳肇敏等9軍官不起訴原因,減少社會動盪的重大考慮,不能說的痛處。
Update 4:
003 回答者: Mark ( 實習生 5 級 )
特偵組檢察官陳永欽對陳肇敏的不起訴書中述明,在當年的軍事審判法規定下,政戰單位反情報組參與辦案沒有違法。也無證舉顯示這些軍官有刑求。所以無法無證據追究政戰單位有疏失。
我再強調這是烏龍鑑定單位的傑作,應向烏龍單位追究法律責任,才有希望國賠。
我是支持江國慶江家追查元凶的。提醒其家人不要本末倒置搞錯方向。
Update 5:
003 回答者: Mark ( 實習生 5 級 )
我沒有推給政戰系統,只是說明這個案子,在軍中慣例,一向都是政戰單位在主導辦案,非關軍事主官負責,我只是要表明陳肇敏不是辦案主導人。包含江家大家不應該鬥爭陳肇敏要他負責。
司法單位應該追究鑑定單位的烏龍責任。但是沒有,它們才是官官相護,很奇怪還真沒人出來追究司法單位的責任。
套句陳肇敏說的,他有行政責任,沒有法律責任。他只說了一半。
我說領一半,鑑定單位沒有行政責任,但是有法律責任。只是沒有受害者及輿論出面追究。大家只是嗜血的想看陳肇敏笑話。
Update 6:
003 回答者: Mark ( 實習生 5 級 )
現在社會的爭論,都是針對陳肇敏等軍官,這個最近的不起訴訴書。就是陳肇敏的法律證據,還他清白。你一直沒搞清原委。
除非有新事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
100年度偵字第10617號
告 訴 人 王彩蓮 女(江媽媽)
被 告 陳肇敏 男 70歲, 等共九人
上列被告等因濫權追訴處罰等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應該不起訴處分,茲敘述理由如下:
略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23 日
檢 察 官 許 永 欽
攤開陳肇敏的資歷表,陳是極少數的民國40多年代,早年台籍飛官出身。歷任空軍及國防部的重要軍職。尤其在江案發生的同時,也就是1995、1996年的台海兩次飛彈危機,台灣陷於戰爭恐懼中,陳時任職空軍作戰司令,職司台灣空防,指揮我空軍戰機巡弋台海上空、督導飛彈部隊,精確的防空部屬,確保台灣空安,不讓共軍有任何的挑釁機會。期間表現甚獲三軍統帥李登輝激賞,後拔擢為空軍總司令。卻是江家口中的陳肇敏藉破江案才升官發財,以訛傳訛,對我護國有功的台籍大將軍,是最大的侮辱。中華民國的上將這麼不值錢?
軍中如發生軍紀案件,都是政戰單位在主導處裡。軍事長官只擔負有責無權的位置,尊重處裡權責分工。
各軍種的情報隊,一向都是政戰單位主管在督導指揮。發生這麼大的姦殺案,在當年同時發生白曉燕命案、陳進興匪徒流竄全國繼續作案、外加台海飛彈危機,全國人心惶惶,國家陷於重大危機。陳水扁市長又喊出要限期破案壓力,江案小組全體成員,當然會有千斤重擔壓肩頭得極大壓力。
陳肇敏當時忙著處理督導台海飛彈危機的戰備,哪有時間去管跟國防安全相比,非直接責任的江案?江案的直接負責單位是政戰單位。能指揮反情報隊的國防部參謀本部。為了因應社會矚目的重大案件,辦案層級早就提升層次了,非陳肇敏這個空軍作戰司令所能主導的,這也是江家人不了解的實際情形,才會把矛頭一直對準對口單位,誤會很大。
當年法務部的調查局,及警政署的刑事局,兩單位的精子檢定報告,直指就是江國慶的,也促成軍法單位引用為重要證據,作為判決死刑依據。可是今天社會媒體公審,依據江家人口述是反情報隊軍官屈打成招,軍法依據江的自白承認犯案,作為判決依據,又是一件以訛傳訛的栽贓軍法單位誤審。大家都曉得自白不得作為裁判依據,軍法裁判也沒依據江的自白作為裁判依據呀,是依據上述兩個公家權威單位的鑑定報告,做出死刑判決。
特偵組檢察官陳永欽,在江媽媽告陳肇敏等9軍官違法的不起訴書中,已述明很清楚:1.陳肇敏在當年的軍事審判法,他的作為都是合法的。2.反情報隊軍官刑求查無實據。3.現役軍人某些作為,一般民刑法,無管轄權,但是在軍法下是合法的。4.追溯期已過。
江案有關陳肇敏等9軍官,社會關切是否有違法失職,陳永欽的不起訴書算是畫下句點,本應告一段落。可是至今仍然餘波盪漾,有心人想要藉機生事。不去追烏龍單位的鑑定違法失職,卻去追我台籍護國大英雄陳肇敏的不相干責任,根本是模糊焦點,另有企圖。其目的是想影響今年的總統大選,說馬是昏君。望我同胞明察。
Update:
001 回答者: Jeans ( 初學者 5 級 )
江案已被民進黨操作成總統大選指標案,把人民選票都推向了江家一邊。
為了跟民進黨搶選票,當然要跟著喊燒,於是邱毅告陳肇敏殺人。民進黨一定幹得要命。
陳肇敏只因當年參加了真調會,查阿扁的兩顆子彈,並在立院報告,阿扁的在車上槍傷,絕不是第一現場。民進黨很幹,所以藉江案一直咬陳肇敏是殺人元凶,打擊國民黨,所以邱毅才來個以曲為直的戰法,設法為馬脫離江案糾纏,爭取同情江案的選票。
所以邱毅及藍媒的運作,都有其政治目的。在民主的時代,執政者永遠站在多數民眾的這一邊,這是最基本的淺規則道理。才能順勢而為成大器。但並不代表多數人民的看法是真理。
Update 2:
大家都要追查害死江國慶的真相。我當然支持江家查真相。我寫的就是我了解的真相,才是害死江國慶的主因。無奈人微言輕,不受大家重視。
我已經說得很清楚了,烏龍的鑑定報告,才是導致軍法誤判要江國慶的冤死的真兇。15年後才說那不是江國慶的精子,是唾液。可惜沒有人去追這個烏龍鑑定真相。大家都隨著民進黨起舞,去都爭陳肇敏,失去理智的判斷。陳肇敏卻老神在在,有行政疏失,沒有法律疏失。陳當然有他的法律顧問,他才這麼肯定。
如果江家能從調查局或刑事局認錯這方面的法律。就有足夠理由申請國賠3000萬元。不然你要證明9個軍官違法失職,聲請國賠,目前是找不出證據及法條。
Update 3:
如國強加法辦這9位軍官,到時他們的背後也是有包含9個家庭等強大的各類集團支撐著反擊,他們也向上咬,向司法單位咬,我之前貼文友說明會咬到李登輝。 咬出一堆高官及單位,就是所謂的動搖國本。變成龐大複雜的政治法律軍事大案件,經年累月都審不完。案子拖到江媽媽老死都拿不到3000萬元賠償。才是情何以堪。因為江家的律師團另有不為人知的目的,搞錯了方向。案字更被搞成政治事件,更不易釐清是非真相。只是徒然滿足嗜血的八卦媒體及無聊的閱聽大眾。這也是我推判特偵組陳永欽檢察官對陳肇敏等9軍官不起訴原因,減少社會動盪的重大考慮,不能說的痛處。
Update 4:
003 回答者: Mark ( 實習生 5 級 )
特偵組檢察官陳永欽對陳肇敏的不起訴書中述明,在當年的軍事審判法規定下,政戰單位反情報組參與辦案沒有違法。也無證舉顯示這些軍官有刑求。所以無法無證據追究政戰單位有疏失。
我再強調這是烏龍鑑定單位的傑作,應向烏龍單位追究法律責任,才有希望國賠。
我是支持江國慶江家追查元凶的。提醒其家人不要本末倒置搞錯方向。
Update 5:
003 回答者: Mark ( 實習生 5 級 )
我沒有推給政戰系統,只是說明這個案子,在軍中慣例,一向都是政戰單位在主導辦案,非關軍事主官負責,我只是要表明陳肇敏不是辦案主導人。包含江家大家不應該鬥爭陳肇敏要他負責。
司法單位應該追究鑑定單位的烏龍責任。但是沒有,它們才是官官相護,很奇怪還真沒人出來追究司法單位的責任。
套句陳肇敏說的,他有行政責任,沒有法律責任。他只說了一半。
我說領一半,鑑定單位沒有行政責任,但是有法律責任。只是沒有受害者及輿論出面追究。大家只是嗜血的想看陳肇敏笑話。
Update 6:
003 回答者: Mark ( 實習生 5 級 )
現在社會的爭論,都是針對陳肇敏等軍官,這個最近的不起訴訴書。就是陳肇敏的法律證據,還他清白。你一直沒搞清原委。
除非有新事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
100年度偵字第10617號
告 訴 人 王彩蓮 女(江媽媽)
被 告 陳肇敏 男 70歲, 等共九人
上列被告等因濫權追訴處罰等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應該不起訴處分,茲敘述理由如下:
略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23 日
檢 察 官 許 永 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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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All Comments
By Todd Johnson
at 2011-05-27T05:34
at 2011-05-27T05:34
陳肇敏應該算大善人的
那些我遇到的人也應該會有這樣認為的
陳肇敏還算太善良的大善人
By Queena
at 2011-05-28T05:21
at 2011-05-28T05:21
2011-06-02 15:37:40 補充:
動搖國本??? 如果把那九人趕盡殺絕我想大家都會覺得潮爽德!!!!
十個渾蛋退伍軍人
By Una
at 2011-05-28T13:30
at 2011-05-28T13:30
台籍怎會出此禽獸..難道是變種台灣人.異形.
總之其行為可恥.
版主又讓我得2點.
By Ingrid
at 2011-05-30T07:40
at 2011-05-30T07:40
現在社會的爭論,都是針對陳肇敏等軍官,這個最近的不起訴訴書。就是陳肇敏的法律證據,還他清白。你一直沒搞清原委。
除非有新事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
100年度偵字第10617號
告 訴 人 王彩蓮 女(江媽媽)
被 告 陳肇敏 男 70歲, 等共九人
上列被告等因濫權追訴處罰等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應該不起訴處分,茲敘述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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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23 日
檢 察 官 許 永 欽
2011-05-30 16:25:50 補充:
意見者: 烏龍再變 ( 初學者 1 級 )
請你舉證哪些軍官如何『違法』取證?請指明,提供給司法單位辦案參考。
我提醒你,這9個軍官,特偵組檢察官徐永欽查無不法辦案,都獲不起訴。
提不出來,你就是跟著民進黨起舞的無頭無腦的民粹理盲一族,只會跟著喊燒。
2011-05-31 19:42:15 補充:
030 意見者: 烏龍再變 ( 初學者 1 級
你既然已知追訴時效已過,北檢都不起訴了。江案到此結束,剩下收尾國賠處理。為何大家還要節外生枝,要再繼續追究陳肇敏等『違法取供』?
我的原文已講得很清楚,我也沒否認他們的辦案手法,是要提醒大家追究下去,會動搖國本。所以特偵組不起訴畫下句點。請大家停止追殺這9個軍官。因為他們是軍人,奉命辦案。就算是殺人也是奉命。要追究就找大咖總統負責。
2011-06-02 12:19:47 補充:
意見者: 烏龍再變 ( 初學者 1 級 )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尹清楓的拉法葉命案就是證明。當年綠媒都說是當年的參謀總長郝柏村**,郝柏村直接跳出來說他的一切作為,都是奉三軍統帥命令做的。把李登輝也咬出來大家一起做伙,生死榮辱要與共。當年不惜動搖國本也要查到底的陳阿扁,後來說關鍵錄音帶證據,在搬家時遺失了,從此沒人再提誰是尹清楓命案的元兇了,大家都心知肚明,那又怎樣。
2011-06-02 12:33:32 補充:
9個軍官為自保,集體咬李登輝,是奉三軍統帥等各級長官命令來破案的,是依據調查局、刑事局鑑定單位精子證據來辦案的。國防部必定力挺9個軍官,勢必擴大為國家政治、軍事、司法等單位共同風暴,不是一天兩天能辦完的大案。
擴大官司,江媽媽到死了都拿不到賠償,江媽媽未蒙其利,先受其害,案子甚至會形成主犯未到案,從犯先槍斃,也不算錯,大家再來扯。
2011-06-02 12:33:41 補充:
這就是特偵組不起訴原因。你把特偵組當傻瓜?不懂選用哪一條法律讓9個軍官入罪?人家特偵組家可是兩害相權取其輕。阿扁咬李登輝貪汙,並提拱手上證據。特偵組拖著不辦就是不辦,等李登輝天年後就可結案,全國人民有誰追究特偵組不辦李登輝?
特偵組就是故意不辦這9個軍官,因國家要付出代價太大。動搖國本。就算民進黨執政,也是不會再擴大本案自找麻煩了。
你不過是事後諸葛亮,當年槍斃人,有誰替江國慶喊冤?你有喊嗎?人權單位有喊嗎?大家都說案子破得漂亮。
By Tracy
at 2011-05-31T01:42
at 2011-05-31T01:42
2011-05-27 14:51:41 補充:
如不先咬九名軍官如何在咬下去(我不知他們是否奉命行事)烏龍的鑑定報告誰最清楚當然是他們這事查下去會動搖國本這太牽強了,我認為不辦才動搖國本,不管會咬到誰都要辦
2011-05-27 15:14:52 補充:
是不是本末倒置搞錯方向不是你我說了算是依證據李總統是否涉案也是依證據特偵組檢察官陳永欽對陳肇敏的不起訴書,是打馬的利器
2011-05-27 15:21:51 補充:
我對你的言論有點不苟同,一下推給政戰系統一下推給烏龍鑑定單位,最後的結論是這案大家都沒錯只有系統,單位二有錯
2011-05-27 16:43:17 補充:
假如政戰系統烏龍鑑定單位有問題請咬他們出來,假如沒有咬,就只有陳肇敏自己背,這道理很簡單自己的清白都不想解釋還要別人幫他還要說,他只有行政疏失大家能相信嗎?總而了言之這事一定要有人負責,你可認為陳肇敏沒罪請拿出證據使人信服(也有可能李總統下令,不過也要有證據)、大家不是嗜血的想看陳肇敏笑話,而是目前所有的證據都他不利,如有證明他的清白的證據請拿出來,我們依證據來說
2011-05-30 14:12:18 補充:
現在社會的爭論,都是針對陳肇敏等軍官、不對而是現在證據都指向他們
他不起訴原因是時效過不是沒罪(沒作)
假如這事沒人負責這總統還要選嗎?
這事選前沒人負責就馬自己承擔
這是一種官官相護的無恥行為
反正死的是老百姓不是官員
台籍護國英雄大將軍陳肇敏不能關台籍總統可以關、、、
By Daph Bay
at 2011-05-27T19:24
at 2011-05-27T19:24
國民黨體制下當公務員超幸福
不只錢多事少福利好
而且〝無責任〞
這個政權實在是社會的寄生蟲、毒蟲
By Doris
at 2011-05-27T12:53
at 2011-05-27T12:53
監察院也被國民黨搞到停擺狀態.要怎麼平反??
By Charlotte
at 2011-05-30T07:58
at 2011-05-30T07:58
真的 很多人藉此要拉扯老馬後腿....
陳肇敏->國軍->國民黨->馬英九->總統大選
台灣選舉文化 說不去消費是騙人的
會做事的是傻瓜
不然過去八年阿扁為何不幫他平反
爆開來對執政黨沒好處啊
By Leila
at 2011-05-31T10:50
at 2011-05-31T10:50
以下是你的原文
不去追烏龍單位的鑑定違法失職,卻去追我台籍護國大英雄陳肇敏的不相干責任,根本是模糊焦點,另有企圖。其目的是想影響今年的總統大選,說馬是昏君。望我同胞明察。
有人說跟馬騜有關係嗎?這件事沉冤15年,歷經三屆總統,再怎麼怪也不會是馬騜,你這樣出來辯解只是反效果而已,我看不出來能幫國民黨什麼忙。不然你把你這篇文章影印出來去報社投書吧,或者直接寄給江媽媽,你看看社會輿論跟江媽媽會怎麼想。
人命真是不值錢嗎,一條人命無辜被活活打死,不是流氓、不是黑社會、也不是路上的搶劫犯,是被中華民國的司法機制給活活打死,然後一個負責的人也沒有,身為軍人,下屬發生這種事情,可以卸責至斯?軍人的榮譽感跟責任心到哪裡去了?對得起肩膀上的星星嗎?
我不懂耶~如果司法給我們的就是僵化的官方說詞,軍方給我們的就是兩手一攤,說聲sorry然後無人負責,那我們拿錢養這種官僚的司法狗官跟沒有肩膀的垃圾軍人要做什麼呢?
名嘴治國很悲哀,這種司法更讓人覺得悲哀。
By Connor
at 2011-05-29T08:28
at 2011-05-29T08:28
反正依空軍這做法就是違法,而且還是殺下屬,讓長官升官,這樣誰還敢從軍。
2011-05-27 13:20:45 補充:
幹軍人也不是這樣幹法的,這跟本不會提升士氣,這種軍人完全沒軍魂,就只是要升官發財,不顧同袍生命,空軍反情報隊跟本沒調查權,所以查出來的證據問題一堆,用這些證據判生死,有沒有搞錯。
真正有調查權的憲警人員因為照這法律走所以查比較慢,所以用空軍反情報隊來查,結果是違法取供,讓一個士兵認罪,讓長官升官。
1999年空軍彈藥不見,空軍反情報隊又來一次,好在原兇出來認罪,否則又四個冤案了,空軍再不處空軍反情報隊,空軍還會出現很多次。
2011-05-27 13:21:41 補充:
陳肇敏有行政責任,沒有法律責任,是因為追訴期過了,檢查官跟本沒起訴這群大小狗官,也沒有如同版大講的只有小狗官被起訴。
可惜這場「幻劫vs歪理」的辯論,沒人來幫我們打分數。
2011-05-27 13:23:52 補充:
版大你還真無恥,人命一條,比總統選舉重要。這種事都能想到選舉。
2011-05-27 13:25:00 補充:
要投馬的人不會因為這事不投他。只是軍中要好好檢討。
2011-05-27 13:45:08 補充: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大家來看看這政治迷的論點。
2011-05-27 14:09:03 補充:
照Raccoon 的說法,陳肇敏->國軍->國民黨->馬英九->總統大選
那阿扁更要爆,而且他的任期追訴期還沒過,爆出來不但可以替百姓申冤,狗官又會受處罰,又讓國民黨名聲變壞,這種事情何樂不為。
扁會不爆,是因為阿扁只知道A錢,不知道做事。
2011-05-27 14:34:19 補充:
照版大的說法,馬英九還真是笨,重啟調查把台籍護國大英雄陳肇敏拉出來,讓自己的名聲下降,好讓自己中綠營的招。
該把台籍護國大英雄陳肇敏拉出來的阿扁竟然沒做,反而是馬英九做,這就是版大狗屁不通的道理,兩任總統分不出誰是敵人。
政治迷在這邊寫了一個狗屁不通的道理。
2011-05-27 14:36:42 補充:
還有我雖不太喜歡李先生,但還是要幫李先生講一下話,他總統也不能選了,也不能升官了,關他屁事,這種強奸殺人案,每年都有跟本不會影響他的名聲,就算會影響他的名聲,他也不能選了,他幹嘛下這種令,理性點。
2011-05-27 14:57:40 補充:
馬英九單純幫庶民申冤,沒有任何政治算計,竟然被網路客寫成這樣,而且還狗屁不通。
2011-05-27 16:25:36 補充:
為了版大這狗屁不通的言論,我贊助你4個問題,你另3個問題我也有贊助哦。
2011-05-31 10:11:46 補充:
現在證明江國慶是冤,那當時是什麼情況下江會寫自白書承認,應該舉證的是那群狗官,不是江家。正常人沒**事,當然自白書一定不會承認,為什麼會江自白書會承認,通常一定是受到很強大的壓力,讓他生不如死,那會不會有例外情形,就是狗官要證明是什麼例外情況下他會寫自白書承認。
2011-05-31 10:15:28 補充:
如果那群狗官無法證明例外情況,鐵定就是讓江在生不如死的情況下,寫自白書。
By Iris
at 2011-05-29T22:14
at 2011-05-29T22:14
1.上級並沒有所謂的要那些軍官"違法取供",如何說明---陳是在服從上級命令????
2.即便是陳水扁下指示一個月內破案,可他指的是真破案,而不是這樣冤死的假破案
3.即便是陳水扁下指示一個月內破案--可執行人員若破不了案,頂多就是自己無能下台或撤職,大不了換一批人來辦案,需要到為了維持自己的職位或甚至為了升官領獎金,如製造出這樣一個天大的冤案?
簡言之,沒錯,上級是給了壓力,但有叫那些軍官用"違法"的方式來辦案麼?
2011-05-31 10:01:14 補充:
試麼?..那我問你..一個沒犯罪的人,是如何地在沒有刑求的情形下,會寫下自白書說自己犯罪????????????????
2011-05-31 10:10:50 補充:
你要知道,當時的時空背景下.....
1.一旦寫下自白書說自己有犯該案,而該罪名成立的話,是唯一死刑...有人會這麼白痴--在沒有刑求的情刑下承認自己犯罪??
2.江國慶一再喊冤...換句話說,該自白書根本不是在未刑求的情刑下而自願寫出的....
3.現在討論的是--是非公道..而不是你所謂的有沒有違法取供,試問,你真白痴到-----不知到刑求是可以找不到任何證據的麼?而且人都死了15年,也無法驗屍了??
2011-05-31 10:20:27 補充:
意見025
而且北檢都已承認該9軍官有違法取供...只是追訴時效過了,所以不起訴
那麼?你到底在鑽什麼牛角尖---要我去告??
差的只是---現在到底要引用哪一個法條來做起不起訴的問題
而你卻還在無知的情況中..要人去取得證據告該9軍官有沒有違法取供
2011-06-02 07:20:32 補充:
意見030
別扯淡了,報章雜誌投文的一些律師及在學法律研究生,列舉了一堆該9名軍官所涉及案件的時效追溯問題,在在證明,根本尚未過時效追朔,而是北檢刻意用一條名不符實的作法,來對大眾做說明
而不是你所謂的(已經過了追溯時效)
2011-06-02 07:31:57 補充:
再來,之前我說了
1.該9名軍官,可沒有((奉上級要以違法取供或上級交待一定要讓江國慶認罪))
2.一旦認罪,((必然死刑)),因此,該9名軍官的做法,是要以謀殺罪(比一般殺人罪更重)做論處的,該時效追溯是20年(民間刑法)
3.軍法則必然比第2項更嚴為苛,即便是時效追溯未長於民間刑法,但也絕不下於20年
4.往上扯官,或許會動搖國本,但事發至今,媒體接觸的該9名軍官其中數人,有哪一個喊冤說是奉上級所指示(第1項所述)的事情?
2011-06-02 07:32:44 補充:
簡言之,該9名軍官都當未喊冤說是((奉上級指示而做違法取供或指示一定要要江國慶認罪)),倒是版大你急於為這9名軍官撇清....請問版大是不是其中的親朋好友??
2011-06-03 11:25:54 補充:
事後諸葛??別忘了,一般小民可不能去調查當時的人事物證(連當時的刑事都不能插手了),簡言之,百姓所知道的僅就該承辦的軍事團體所發佈的證據來做評判,如何叫人去幫江國慶喊冤??對江國慶有利的證據都被該承辦的軍事團體給扣留蒙蔽,誰能未卜先知
你***將這樣的結果硬加諸在所有人身上,其心可誅啦!!!!
By Edward Lewis
at 2011-05-28T20:08
at 2011-05-28T20:08
只要為選票台灣人也可以鬥爭
江國慶案,令人痛心,爭的不是江家
而是冤案的形成原因
為的是防止肚絕 冤案的產生
試問 當時的案子對 陳肇敏有何影響
破與不破案,與他何干
如果要無限上綱,可追到市長 陳水扁與 總統李登輝
台灣某當的操作,都止與國民當的人
為的真的是江家嗎?
老實說 我們只是小人物,陳肇敏,民進黨不會鳥我們的
除非跟選票有關係
當事情變成這,事情能解決嗎?
阿扁執政八年,掌握大權,怎沒能平反
當時可還時效内呀
因為人民只是小人物,阿扁不會管到這麼小的事
而平反這件事,誰做誰錯
連古代包青天,想要平反需承受多少政治壓力
試問台灣有誰真的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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