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刑法不追究犯人無法預期的責任?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依目前刑法

假如把人打傷,送醫途中救護車出車禍而死,或是住院後醫院火燒而死

打傷的人卻不用負他死亡的責任

但把人打傷,和他死亡,明顯就有前後因果關聯


雖然有些人會笑說,如果追訴下去會變成亞當夏娃說

但亞當夏娃說,其實是沒考慮到,合法的行為產生違法的結果

(例如,合法結婚生小孩,小孩長大後跑去犯罪)

這個當然不需要追究父母親,因為父母親是合法結婚生子


但如果並不是合法結婚生子,而是強暴的方式生子

未來小孩如果殺人放火,父親因為犯罪行為產生的後續效應

應該要負起連帶責任比較合理吧?


主要我認為刑法不該只遷就在客觀規則上打轉

而是應該要有著 "你就是別給我犯法" 的這種概念而存在

犯罪行為後,所產生的一切可預期和不可預期的結果,都應該由犯罪者承擔或共同承擔

就像前面說的 打傷人,傷者送醫時救護車車禍而死亡

因為沒有你把人家打傷(把人打傷本身是犯罪行為),他不可能送醫

當然後續後果你要全負責

刑法應該考慮到這種程度,更能嚇阻犯罪吧


當然,非犯法行為就不需要考慮

例如感冒傳染給同事,同事看病時醫院火燒而死

因為傳染感冒行為並不是違法行為,所以不用為了後續看病被火燒死負責


我認為加害者為後續任何結果負責,其實是很合理的

修法應該可以朝這方向進行


--

All Comments

Ula avatarUla2016-11-21
許玉秀,犯罪階層體系及其方法論,春風煦日論壇
我記得有上中下三篇,看完應該就能解決你問題
George avatarGeorge2016-11-22
我記得他還有一篇從股點不法罪責兩階段論一路講到現
Olive avatarOlive2016-11-25
在的文章,刑法必讀吧
Ina avatarIna2016-11-25
樓上何必認真,我也覺得發廢文應該處鞭刑,刑法應該考慮
到這種程度,更能嚇阻犯罪吧
George avatarGeorge2016-11-29
我無故打你一拳 你生氣的表示要去報警結果在過馬路的
時候被撞死了 算我的嗎?
Tom avatarTom2016-12-02
樓上自重,要是他因為被噓文暴怒,剛巧跟家人起爭執 一怒之下
痛下殺手...這可能就要算你的了!
James avatarJames2016-12-02
拜託不要吉我~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12-03
噓文又不是犯法行為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6-12-04
226II也許算你說的情形
Adele avatarAdele2016-12-04
前面犯罪類型和構成要件該當還沒解決完,現在又來條
件因果關係的問題,原PO是想幫大家複習刑總嗎?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12-08
我罵你兩句結果你衝出去給車撞,難道死了算我的?
Emma avatarEmma2016-12-09
我比較好奇的是這應該符合條件理論下的因果關係,如果沒有
客歸限制的話。當然,嚇阻的是犯罪者還是一般人就難說了
Una avatarUna2016-12-14
推 226II都可以了,其他條當然也能比照
Jacky avatarJacky2016-12-19
......我是在提醒你去看批評。
Yedda avatarYedda2016-12-24
……閣下邏輯真好
Ida avatarIda2016-12-27
刑法第226條好歹算能通過客觀歸責的檢驗,哪來對行為
人所不能預見之事進行處罰?
而且會問行為人不能預見為什麼不能處罰…恐怕還要看
Ula avatarUla2016-12-29
一下刑法目的與刑罰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