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年半前完成的書籍美編案子,
一直到前幾天我去圖書館剛好被我看到,
也才知道本書在去年七月終於出版,
至今一直沒有拿到全書美編費用6萬元。
上週寫email給負責人李先生詢問設計費用的支付問題,沒有獲得回應。
今天中午我打電話給李先生,談到設計費用未支付的事情,
他才推託這個案子後續又「自行編修」以致於檔案出錯造成加印損失,
所以不願意支付我美編費用。
我並非設計新手,經驗豐富,手邊的完稿檔是完全沒問題,
當時交稿後,對方也沒有反應檔案有任何問題,
反倒是接了催款電話後,才跟推託說雙方軟體版本不同以致於需要自行編修,
自行編修的失誤卻要把錯誤推到我的身上,藉以不支付設計費用。
這書第一個製作檔日期顯示是2014年8月11日,
從美編到校稿、中間甚至業主一度停擺、又重新開始積極校稿,
最終案子終於在2015年10月21日完稿,並交付檔案給陳先生。
書籍的版權頁則顯示的出版時間是2016年7月,
當中從製作到完稿整整耗費一年多。
交完稿檔到出版也又隔了超過半年才付印。
而在這超過半年的期間,我也沒有收到任何需要修改的訊息。
此書籍連同封面、內文版型、內文美編、來回校稿,皆由我設計完成,
印刷成品出來全書百分之99.5全都是我做的,
只有被抽換的幾頁「附錄」,當時是陳先生說「由他們內部接手『修改』即可」
我交出的檔案中,是有將附錄製作完畢並且也已經過校稿修正。
由於當時雙方已經合作過幾次,所以並未慎重針對此案簽合約,
但陳先生確實有委任我來製作的事實、我也確實有承攬這個案件,
雙方當時往來的email我都有留存,各個階段性的檔案也都原封未動,
另有付印完畢的實體書籍可作為證據。
請問我是否可以直接提出小額訴訟?
針對我上面的陳述,又有哪些應注意事項呢?
謝謝大家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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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前幾天我去圖書館剛好被我看到,
也才知道本書在去年七月終於出版,
至今一直沒有拿到全書美編費用6萬元。
上週寫email給負責人李先生詢問設計費用的支付問題,沒有獲得回應。
今天中午我打電話給李先生,談到設計費用未支付的事情,
他才推託這個案子後續又「自行編修」以致於檔案出錯造成加印損失,
所以不願意支付我美編費用。
我並非設計新手,經驗豐富,手邊的完稿檔是完全沒問題,
當時交稿後,對方也沒有反應檔案有任何問題,
反倒是接了催款電話後,才跟推託說雙方軟體版本不同以致於需要自行編修,
自行編修的失誤卻要把錯誤推到我的身上,藉以不支付設計費用。
這書第一個製作檔日期顯示是2014年8月11日,
從美編到校稿、中間甚至業主一度停擺、又重新開始積極校稿,
最終案子終於在2015年10月21日完稿,並交付檔案給陳先生。
書籍的版權頁則顯示的出版時間是2016年7月,
當中從製作到完稿整整耗費一年多。
交完稿檔到出版也又隔了超過半年才付印。
而在這超過半年的期間,我也沒有收到任何需要修改的訊息。
此書籍連同封面、內文版型、內文美編、來回校稿,皆由我設計完成,
印刷成品出來全書百分之99.5全都是我做的,
只有被抽換的幾頁「附錄」,當時是陳先生說「由他們內部接手『修改』即可」
我交出的檔案中,是有將附錄製作完畢並且也已經過校稿修正。
由於當時雙方已經合作過幾次,所以並未慎重針對此案簽合約,
但陳先生確實有委任我來製作的事實、我也確實有承攬這個案件,
雙方當時往來的email我都有留存,各個階段性的檔案也都原封未動,
另有付印完畢的實體書籍可作為證據。
請問我是否可以直接提出小額訴訟?
針對我上面的陳述,又有哪些應注意事項呢?
謝謝大家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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