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父母對不肖子女登報脫離關係,是否可以對犯法子女不負責任何連帶 - 法律Kristin · 2010-04-2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父母對不肖子女登報脫離關係,是否可以對犯法子女不負責任何連帶責任?為什麼?(我要青少年的)10點法律All CommentsHazel2010-04-28你好~主管機關終止親權及監護權的行使:◎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及少年疏於保護、照顧情節嚴重,或有第三十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各款行為,或未禁止兒童及少年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者,兒童及少年或其最近尊親屬、主管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聲請法院宣告停止其親權或監護權之全部或一部,或另行選定或改定監護人;對於養父母,並得聲請法院宣告終止其收養關係。法院��Gilbert2010-04-27專家:登報表示不給金援...會實際有效的!!Hardy2010-04-27很多父母總是以「要和子女斷絕關係」為由,要求子女必須服從其命令。甚至有的子女違抗父母那偉大的命令之後就馬上登報紙,版面刊的那麼大篇,表示要和某位子女斷絕關係。 結果說穿了,洋洋灑灑寫了一堆,根本就沒有法律效力。 至於犯罪賠償,就如同樓上大大寫的一樣。2010-04-2521:19:51補充:不給金援當然有效,只不過是,那些在報上署名斷絕父(母)子(女)關係,根本就是寫爽的,因為血緣是不能斷的。...Related Posts很急的軍中法律問題在廟宇上班被迫離職,沒有遣散費怎麼辦?秘密部隊TheUnit第四季19集的一首歌請問有人知道這是什麼歌嗎?(10點)高速公路開敞篷會被開紅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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