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門牌遇到分戶的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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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們有2筆地號在民國81年申請建造房子,因此有一份使用執照,
裡面標示一層一棟一戶,只有一個門牌

現在要在這兩筆地號上,各住一戶人家,也都要有各自的門牌,
所以需要再申請一個門牌

有向戶政詢問,他們說使用執照標示一層一棟一戶,只能有一個
門牌,須向建管單位變更使用執照,變更為?層?棟二戶,才能再
申請一個門牌

我們進而向鎮公所建設課詢問,他們的回答是使用執照不好變更...
將舊使用執照開除(廢除),重新申請也是一個方法...等等

請問上面的case,要有兩個門號,應該要如何做比較好呢?

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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