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103.12.30登記結婚,目前懷孕4個月又一個禮拜,想申請離婚,我有去爬文離婚條件,但最主要會申請離婚是先生根本是把我當生孩子工具,不太理我跟娘家,而且懷孕期間不斷懷疑小孩血統,我不想白白替人生孩子,想在懷孕時趕快提離婚,將來爭監護權時,就可證明先生在我懷孕期間沒盡到照顧母子的責任,這樣得到孩子的監護權勝算是不是就比較高?(不管申請離婚失敗還成功,就想有紀錄,這樣未來證明先生在我懷孕期間沒照顧我們)可行嗎?2.離
申請離婚(懷孕中,將來孩子監護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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