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都滿十八歲了性行為還被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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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女朋友交往半年多了我們都快19歲了運氣很不好的才幾次性關係就發生了"子宮外孕"我心疼他這樣但每次去醫院都會被他家人羞辱...(誰會願意自己的另一伴發生這種事==)我還真想幫她痛勒...對方家長開出龐大數字要求賠償不然說要告死我==1.請問我到底有沒有罪阿?2.是看刑法18歲還是民法20歲呢?3.我面對他家人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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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2-01-08
1.請問我到底有沒有罪阿?沒有罪中華民國刑法第227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2.是看刑法18歲還是民法20歲呢?中華民國刑法第227條未滿十六歲3.我面對他家人要怎麼辦?��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2-01-08
1.告訴是人人都有的救濟權,當你被告訴,也不代表你真的有罪;因為有無罪之公定力,是法官的審判權。(不要一聽要被告就以為你錯了犯罪了,個人可以依自己主觀認為行為有無涉犯罪而對某行為人提出告訴,但那並不代表提告者就是對的)2.發生子宮外孕是醫療事實,若你庝惜是不錯的心態,但把它「才幾次性關係」連結就好像在意指不關我的事,感覺起來並不真的庝惜3.這當然不只是用錢(賠償)就解決的,民事賠償要視有無法定侵權之故意或過失��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2-01-08
被他軟禁?不太可能吧雙方有意願在一起腳長在身上愛找誰就找誰只要你不找你女友在外面兩人同住他還是有回家.這樣根本不算誘拐而且他爸沒有權力以及義務對他實施"軟禁"只能柔性勸導不要早出晚歸若強制鎖在房門內若阻擋其出入口也是會犯罪的...才差一歲就滿20忍一忍吧20歲的人生就是靠自己來做主就表示已經要對自己未來負責了...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2-01-09
1.除非有誘拐(脫離家庭、脫離監護權人支配),不然沒有性犯罪。2.16歲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