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我是義務役的! @@!!!!
1.我當兵期間,有段時間因為本身用的無照相手機壞掉
所以帶照相手機回營區,可是也沒拍什麼機密~
就在房間拍自拍照~而且也自拍照也沒po上網~
就自己拍了留紀念欣賞而已~ 其餘的東西什麼都沒拍!!!
2.還有帶mp3隨身聽~ 在房間裡聽歌而已~
因為本人在軍中接觸到電腦的機率不大
所以也不曾拿去插過電腦!!
只是帶mp3隨身聽在房間裡聽歌而已~~
請問以上這兩項~ 我在服役期間攜帶,沒被發現過
但現在退伍了, (剛退伍沒多久而已...)
我擔心有些知道的弟兄會跑去講我曾經帶過這些東西進軍中
但我現在是社會人士了~
這樣他們能對我做出什麼處分或法律責任之類的嗎???
請速速回答 >"<
我是義務役的! @@!!!!
1.我當兵期間,有段時間因為本身用的無照相手機壞掉
所以帶照相手機回營區,可是也沒拍什麼機密~
就在房間拍自拍照~而且也自拍照也沒po上網~
就自己拍了留紀念欣賞而已~ 其餘的東西什麼都沒拍!!!
2.還有帶mp3隨身聽~ 在房間裡聽歌而已~
因為本人在軍中接觸到電腦的機率不大
所以也不曾拿去插過電腦!!
只是帶mp3隨身聽在房間裡聽歌而已~~
請問以上這兩項~ 我在服役期間攜帶,沒被發現過
但現在退伍了, (剛退伍沒多久而已...)
我擔心有些知道的弟兄會跑去講我曾經帶過這些東西進軍中
但我現在是社會人士了~
這樣他們能對我做出什麼處分或法律責任之類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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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法律的層級是這樣的, 憲法>法律條例>地方單行法規>行政命令>規定, 而在軍中的一切法律、命令, 和老百姓沒有什麼關係, 憲法明定, 只有軍人才需要遵守軍法, 老百姓是沒有遵守軍法的義務, 更何況你講的這些事例又低於軍法的層級, 更是老百姓無關
請不用耽心。
2012-06-08 08:11:29 補充:
但是如果你是在軍中以軍人身份犯了軍法或一般法律, 則會有追溯期的問題。不管當時有無人證,事證。如果事後有足夠的證明能證明犯法, 一樣是有被追訴的可能。但是你題目中的這些小事只是軍中的『命令』『規定』而已。
2012-06-08 08:14:19 補充:
就算是你被點、教召、動員, 只是臨時性的軍人, 而被檢舉你以前的舊事是同時間被告發, 仍對你沒有任何影響, 因為點教召時的你是隸屬於後備司令部的管轄和陸海空軍是不同的軍種,他們不能跨軍種來捉人。
我退伍後,他們根本不敢找我回去教召。
但這樣的話他第一個被逮,
因為表示他在部隊中也有那些智慧型功能的電子儀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