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0號的時候發生了擦撞(都是機車)是因為那個女生(代稱A)違規迴轉我又因為上地下道的死角所以沒能看到A就這麼擦撞了(A在前我在後)當下我因為有急事所以只互留電話不過事後我跟A連絡她的態度就是"難道我違規你就要撞我嗎?"我真的很氣,明明她的錯,聲音卻比我還大吵到最後就說"好阿,妳去報警阿"我不懂耶,明明她的錯為什麼她會這樣說難道報警會比我跟她私下和解好嗎?我只希望我的車殼可以修好因為我是新車卻因為A的白目違規要受到
發生擦撞,對方態度差,承辦員警讓我感覺很差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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