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機車時停下來等待左轉到巷子裡,突然被一台車撞倒,肇事者逃逸我沒有受傷,只有車殼部分掉落,有去警察局作筆錄車主和肇事者是夫妻關係,車主表示已經長期沒跟肇事者連絡試問,肇事者對於未經車主同意把他車子開走,是否已構成偷竊?若車主願意對肇事者提出偷竊,是否可以成立?如何成立?若成立後,開車主的車與人發生擦撞且肇事逃逸,是否有任何法律責任?本人對於賠償不是很在意,只是單純覺得開別人車還肇事逃逸很渣希望有善
發生擦撞對方肇事逃逸肇事者不是車主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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