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晚間七點左右下雨朦朧視線不明下,我從板橋要回桃園的路上不小心擦撞了前方車尾角一邊,但我因為趕時間緊張下我直接開走了!回家後我很過意不去但我看了我的車頭完全無擦傷,我想對方應該也還好吧?過了第三天警察找我告知當日有人報案說車被擦撞...後來我們有雙方答應私下和解可是對方一直都反反覆覆的一下答應和解當要約時間寫和解書他又不要了一直把金額拉高真的無法負擔!請問如果無法和解會有什麼罰責及刑責?會留下案底嗎?
發生汽車擦撞但先離開後會有刑責嗎?會留案底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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