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如何處理(急急急) - 法律
By Kyle
at 2010-02-05T00:00
at 2010-02-0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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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星期六的時候發生車禍
我媽載我在轉角處與一個大約18歲的女生相撞
其實我自認為是他沒有開燈導致我媽沒看到她才會互撞到
但是警察說那邊街口的監視器根本照不到那一邊來向的車子所以沒辦法確定他有沒有開燈
可是對方哥哥打電話來說"他有看過監視器了很確定有開燈"這點該怎麼處理呢?
我們確定自己車速不快車燈有開方向燈有打
但是警察說我們應該過斑馬線才可以轉彎
我們也不確定自己有沒有經過斑馬線我只記得當時機車壓在我媽身上我有趕快把機車推到到另一邊監視器也都照不到我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現在對方都沒有事情
我媽卻住院了5天臉部腹部大腿都有受傷
而我兩眼下方.左臉瘀青下嘴唇破皮牙齒斷了一顆
撞擊力太大機車的部分也都全壞了
在沒辦法確定誰對誰錯的狀況甚至有可能自己是
我媽載我在轉角處與一個大約18歲的女生相撞
其實我自認為是他沒有開燈導致我媽沒看到她才會互撞到
但是警察說那邊街口的監視器根本照不到那一邊來向的車子所以沒辦法確定他有沒有開燈
可是對方哥哥打電話來說"他有看過監視器了很確定有開燈"這點該怎麼處理呢?
我們確定自己車速不快車燈有開方向燈有打
但是警察說我們應該過斑馬線才可以轉彎
我們也不確定自己有沒有經過斑馬線我只記得當時機車壓在我媽身上我有趕快把機車推到到另一邊監視器也都照不到我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現在對方都沒有事情
我媽卻住院了5天臉部腹部大腿都有受傷
而我兩眼下方.左臉瘀青下嘴唇破皮牙齒斷了一顆
撞擊力太大機車的部分也都全壞了
在沒辦法確定誰對誰錯的狀況甚至有可能自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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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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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lvira
at 2010-02-08T05:06
at 2010-02-08T05:06
傷者可依【一】無過失主義『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有受傷即可申請理賠「20萬內、殘廢另依等級最高150萬」。項目如下:
1、醫療收據:例如掛號費、診斷書費等(附正本收據或副本蓋「與正本相符」)。如果己方有其他保險(學生平安保險、意外險、勞保),亦可重複、多方申請理賠(重複收據及診斷書)。牙齒一顆理賠一萬。
2、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以至合格醫療院所,總金額兩萬為限。
3、看護費用:聘請特別護理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4、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病房費差額:每日以1500元為限、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二】依過失『肇事責任、一般以百分比之比例』,傷者可向另一方求償之項目:
1、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需有薪資證明,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17280元/月×不能工作月數。需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
2、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給付的部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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