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走道擺攤算訪問買賣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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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逛台北百貨公司,在走道上擺攤嬰幼兒書籍的推銷了

中間介紹過程就不多說了

之後銷售員開始鼓吹購買,然後直接拿紙條寫價格(無價目表及每一套書的原價),直接跟我講一期多少錢,要繳36期


於是我也真的被洗腦購買了TAT

原價9萬,然後優待6萬5

銷售員只同意我一開始訂金(2萬2)刷卡


之後小聲告知我後兩期寄繳費單給我自行繳款(無刷卡)


1、想請問這類算訪問買賣嗎?


然後訂單上面商品僅寫”教具2組”+”點讀筆”
(因全部教材完整有七組,我僅購買其中兩組,每一組內容又細分很多東西)

2、覺得教材內容該包含那些東西,訂購單上並不完整(也沒給我其他明細或書單)

3、他們避開百貨公司將後兩期帳單寄給我自己繳費有問題嗎?

我目前皆未拿到任何相關書籍資料,只有一張訂購單


拜託各位給腦子短暫進水的我意見QQ

先謝謝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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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OPPO CPH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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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a avatarCara2020-09-07
消保會電話先打
Kumar avatarKumar2020-09-08
先於七日內以存證信函向廠商表示解除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