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秩序維護法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面對假新聞 或網路流傳散播的假訊息假資料

我個人覺得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規定「 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這條有點
薄弱?

安寧而字 讓我覺得他可以使用的範圍很小。。。

在這個網路充斥各種謠言假訊息的時代
是否應該增訂條文

尤其最近公投門檻降低 隨便都一個公投成案 而憲法與公投法賦予公投的力量實在有點大
包括法律創制與複決權。。?

如果因為一些假新聞假資訊而影響公投的過程與結果 那未來影響的是整個社會與國家吧


63條是否有點薄弱 應該再增訂新法條??大家覺得呢??

--

All Comments

Bennie avatarBennie2018-11-07
政府可以不甩公投結果,不知道嗎???
更何況....哪個候選人講的話都是真的???
Liam avatarLiam2018-11-07
他們不才是最會講假話的那一群人??? ^_^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8-11-11
花言巧語,可以騙女人上床,甚至生小孩,更嚴重吧...:D
Yuri avatarYuri2018-11-15
大多候選人話是能夠信嗎?孩子,傻裡傻氣的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8-11-18
假資料散佈,愛家盟嗎?關於那些政府單位都出來打臉了,像
中選會、中央健保局、駐台代表、教育部,所以就別想太多了XD
D
Noah avatarNoah2018-11-19
又在造謠了,哪一次公投案有成功通過?
David avatarDavid2018-11-23
公投結果如果是通過,要按照公投法30條去處理,哪裡叫做
政府可以不用甩公投結果?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8-11-25
哈哈哈哈,都講 實現的必要處置 了,這麼客套的話
Elma avatarElma2018-11-29
甩不甩是很誇飾,可是明尊暗違也不是什麼意外的情況
David avatarDavid2018-12-01
只能說,不以理性的大量反駁文字,只會讓人更加厭惡而已
Agnes avatarAgnes2018-12-03
讓反智的更加厭惡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8-12-04
你說說看哪一次公投結果是通過,然後行政院、立法院是明
尊暗違?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8-12-09
你懶得查我幫你講,歷屆公民投票,也就只有馬祖博弈地方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8-12-10
公投有通過,其他都是未達門檻而否決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8-12-14
要批判麻煩拿真是案例出來講,不是自己在那邊想像、臆測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8-12-19
但如果你想要成為這個版的造謠專門戶或是被打臉發洩器
Olivia avatarOlivia2018-12-20
那其他人也無法攔阻你的舉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