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上的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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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租屋上的問題,我們有間房子,與二房東,簽約至10月底!他自行與房客有
簽約,至明年年底,但是我們10月底要把房子收回來自行住,想問二房東與房客的合約是
否還生效?我們是否可以請房客在10月底搬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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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er avatarOliver2016-10-13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6-10-13
那我想問,房客可以與二房東提早在10月底解除合約嗎?他
們押金拿的回來嗎?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10-15
小弟看法是,你做完動作,房客再做,才有法律效力
Robert avatarRobert2016-10-16
我們已經有請二房東在11月底搬走,給他1個月搬家,他與其
他房客說他們可以住到合約結束,所以很傷腦筋。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6-10-18
如果他跟別人簽約就可以算,那買賣房子不就XD
Harry avatarHarry2016-10-22
我們合約與二房東合約至10月底而已,因為我們要收回自己
住,我們可以請房客搬走吧?
Edith avatarEdith2016-10-25
房客他們應該也可以跟二房東要回他們的押金吧?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6-10-30
我不知道他們的合約內容,就你的部分,你照合約要求
Jack avatarJack2016-11-03
你房客=二房東搬走,他們就要搬,二房東的房客後續
跟你無關
Damian avatarDamian2016-11-06
謝謝,我怕房客喪失他們的權利啦,他們也挺可憐的xd
Freda avatarFreda2016-11-08
可憐,最好十月底事情處理好再可憐…
Callum avatarCallum2016-11-09
如果二房東的房客不搬 很快 你就會真正知道"可憐"怎麼寫了
Quanna avatarQuanna2016-11-10
不過我覺得房東應該拿錢找律師諮詢,雖然我是房仲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6-11-12
好吧,只能先顧好自己了,謝謝^^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6-11-17
直接以所有權人身分叫房客謙讓房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