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目前家人遇到的問題
家父公司承租一個倉庫當店面營業使用已三年,去年中合約剛續約三年
幾個月後,剛好遇到消防局來檢查,開出了幾項缺失限期改善
經詢問多家消防公司提出改善報價大概50萬
由於開單對象是針對管理權人(使用人),即家父公司
家父認為出租人本應該提供合法的店面,我都付那麼高的租金了
故消防設備也是應該合法才對,不願支付
但房東認為店面是公司隔間及使用,消防設備應該是公司負責
不然就是雙方各負擔多少,來談一個比例
目前就雙方仍無共識 但期限漸漸逼近
請問版上先進,
1.出租人是否有責任跟義務提供"合法"(包含消防設備)
2.如1.是有責任跟義務, 有無法規可參考
3.如1.沒有一定的責任跟義務, 是否只能雙方協議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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