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次車鑑會和第1次有稍微差異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過失致死 我是B 對方是A

我是被對方80歲整的老人撞 車子沒有移位 沒刮地 和任何車痕

對方一撞到我後車座位置 就倒地 顱內出血而死 我車速應該是2X~3X左右

對方不知 因為沒看到對方來車


檢查庭上 A家屬 對第一次鑑定書仍有意見 法官送覆議

在對方送第二次期間,民事已經和解了,簽和解書

剩下刑事,請問第二次的鑑定會資料會對刑事判決有啥引響嗎

還有現場反光鏡 今天查驗後發現對於判斷來車毫無幫助 需要跟法官報告嗎

還是沒啥影響 直接等刑事判決再考慮?

第一次

1.A駕駛重機車,行經無號誌交岔路口,左方車未暫停讓右方車先行,為肇事主因

2.B駕駛重機車,行經無號誌交岔路口,未注意車前狀況,並未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為肇事次因

第二次

1.A駕駛重機車,行經狹路路段之無號誌(設有反光鏡)交岔路口,左方車未暫停讓右方車
先行,為肇事主因

2.B駕駛重機車,行經狹路路段之無號誌(設有反光鏡)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且未充分注
意車前狀況小心通過,為肇事次因

--

All Comments

Joseph avatarJoseph2015-11-03
過失致死...您覺得這不值得您請律師了嗎?
Emily avatarEmily2015-11-06
可是,瑞凡,人家已經民事和解了.....:D
你民事和解的話,法官審酌對方已經七老八老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5-11-10
人老了總是會死,總不能害了這年輕人大好前程吧....
人家都認了罪,何必往死裡打?
Zanna avatarZanna2015-11-14
現在各大監獄都人滿為患,台中連酒駕三振都不關了.....
James avatarJames2015-11-15
會緩刑不用擔心;也可以陳報已和解給刑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