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國大代表不受六年任期限制是哪一個法令呢?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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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規定
總統副總統得連選連任一次
也規定其與國民大會代表任期一樣是六年
而在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的修改條文上
(民國49年那一次)
把總統副總統只得連選連任一次這一條給凍結了
不過我看了所有的動員堪亂時期臨時條款
卻沒有凍結國民大會代表6年任期的條文

請問他們可以當那麼久是從哪裡依據而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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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Noah avatarNoah2009-03-14
好像是釋憲案的內容
Poppy avatarPoppy2009-03-17
不是,釋字31號只說立委和監委。國大代表的延任因為有憲法28
條第2項為依據,所以不需動用釋憲途徑。
Kama avatarKama2009-03-20
搞不懂這漏洞是怎麼產生 孫先生寫的時候沒人審稿 XD
Dora avatarDora2009-03-21
解釋文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