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一個應該還蠻簡單的專利相關問題。這是以前上課過的,只不過有點小忘記。老師曾經在課堂上提過範圍的寬窄問題:假設A和B要申請的專利目的一樣(例如在房間提供使用者一個明亮舒適的讀書環境)而A申請到專利裡面提到用"某"(沒有指定)方法照亮房間等等;而B申請的專利裡面提到使用"LED"(隨便舉個例)來照明房間。A比B早申請,請問B能申請專利嗎?若過了,那A能告B侵權嗎?在這之間會產生什麼問題嗎?我從上課印象是B沒辦法申請的樣子��
簡單專利問題:範圍技術寬廣?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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