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判讀,基本上,你主動下標,對方已經墊付運費到7-11,你發現買錯,
卻置之不理,而對方不能接受你買錯的理由,這樣對吧。
OK
你買錯東西,並不是賣家要負責的,賣家的商品敘述如果沒有讓你陷入錯誤,
單純的買錯東西,應歸責於自己。
既然歸責於自己,你應該有兩個選擇:
1.不管是否為買錯,既是自己的下標選擇,必須取貨付款。
2.你不去取貨付款,應該賠償賣方運費,畢竟若不是你的烏龍下標,賣方也不至於
會出貨。
因此,你給他負評,基本上就是一種負面評價,可是你下標、他墊付運費寄貨,你不
去取貨,賣方有運費損失;看來是他吃虧啊~為什麼會給一名吃虧的人負面評價呢?
他又負在哪裡?
賣場是一個公開場合,一個負評可能給公眾一個負面觀感,以法律方式保護自己的商
譽,也不是一件過份的事。
※ 引述《DADAWAWA (okok)》之銘言:
: 麻煩各位專業得幫我分析到底會不會被告??
: 事情是這樣
: 下標→7-11超商取貨付款
: →發現買錯商品,留言給賣家告知→
: 收到手機簡訊,賣家說如果不去取貨付款,要轉帳給他運費和滯貨費用
: →去付款取貨後,給賣家負評
: 以下是他的回覆
: 意見 : 態度惡劣!!!!!!!!(2014-03-02 02:03) (最近期的)
: 回覆 : 此買家購買商品指定7-11取貨付款~己到店你都不去領取付款~我多次留言~你都不
: 回~最後我發出~逾期不去領貨付款讓我損知己付的運費就請退回運費跟損失$80
: (2014-03-02 02:48)
: 回覆 : ..你才去領取~我方都是依法先告知不去取貨的後果~你說買錯了~為何不早說~連
: 寄出的7.8天我多次留言跟傳簡詢你都不理會~不是付款就是大爺~光是你的留言我就可以
: 告你損壞商譽跟公然污辱~不要付了款就可以隨便罵人~ (2014-03-02 02:48)
: 然後我還有收到兩封手機
: 告知買錯商品後
: 1.請於二天內把運費跟損失80元轉帳到郵局帳號XXXX,
: 逾期直接提告,以下是提告過程XXX*(貼了一個網址給我),11月18日
: 更新 結案7-11買加惡意不取貨付款,只告他一條路
: 給負評之後
: 2.太多字了,只貼大要
: 小姐現你二天內改回評價,不然法院見,你我的簡訊都有留備份,
: 你說我態度惡劣就會請你先準備好,到時法官問你哪個字惡劣時,你就舉證好
: ,免得我到時再多告你公然侮辱一條,我方都是依法先告知不取貨的後果,
: 另外請檢視奇摩會員資料是否正確,否則傳票找不到人。
: 我知道買錯商品不去拿,是我的錯,但是收到他這麼恐怖的簡訊後,我也去付款取貨了,
: 我真的覺得這次交易感覺很差,所以給他負評,真的會因此被告嗎?
: 我查了一下法條,好像不構成公然侮辱和毀壞商譽
: 但是我不是非常懂法律
: 希望各位幫我,他昨天又傳簡訊說
: 今天下午17點前沒看到改回評價,不然他要去警察局做筆錄報案,
: 請星期三後保持手機通暢並準備好嘉義做筆錄,另外若不接電話會直接發存證信函
: 賣家網址不知道貼出來會不會有法律責任,所以先不貼!
: 麻煩各位大大了!!感激不盡
--
卻置之不理,而對方不能接受你買錯的理由,這樣對吧。
OK
你買錯東西,並不是賣家要負責的,賣家的商品敘述如果沒有讓你陷入錯誤,
單純的買錯東西,應歸責於自己。
既然歸責於自己,你應該有兩個選擇:
1.不管是否為買錯,既是自己的下標選擇,必須取貨付款。
2.你不去取貨付款,應該賠償賣方運費,畢竟若不是你的烏龍下標,賣方也不至於
會出貨。
因此,你給他負評,基本上就是一種負面評價,可是你下標、他墊付運費寄貨,你不
去取貨,賣方有運費損失;看來是他吃虧啊~為什麼會給一名吃虧的人負面評價呢?
他又負在哪裡?
賣場是一個公開場合,一個負評可能給公眾一個負面觀感,以法律方式保護自己的商
譽,也不是一件過份的事。
※ 引述《DADAWAWA (okok)》之銘言:
: 麻煩各位專業得幫我分析到底會不會被告??
: 事情是這樣
: 下標→7-11超商取貨付款
: →發現買錯商品,留言給賣家告知→
: 收到手機簡訊,賣家說如果不去取貨付款,要轉帳給他運費和滯貨費用
: →去付款取貨後,給賣家負評
: 以下是他的回覆
: 意見 : 態度惡劣!!!!!!!!(2014-03-02 02:03) (最近期的)
: 回覆 : 此買家購買商品指定7-11取貨付款~己到店你都不去領取付款~我多次留言~你都不
: 回~最後我發出~逾期不去領貨付款讓我損知己付的運費就請退回運費跟損失$80
: (2014-03-02 02:48)
: 回覆 : ..你才去領取~我方都是依法先告知不去取貨的後果~你說買錯了~為何不早說~連
: 寄出的7.8天我多次留言跟傳簡詢你都不理會~不是付款就是大爺~光是你的留言我就可以
: 告你損壞商譽跟公然污辱~不要付了款就可以隨便罵人~ (2014-03-02 02:48)
: 然後我還有收到兩封手機
: 告知買錯商品後
: 1.請於二天內把運費跟損失80元轉帳到郵局帳號XXXX,
: 逾期直接提告,以下是提告過程XXX*(貼了一個網址給我),11月18日
: 更新 結案7-11買加惡意不取貨付款,只告他一條路
: 給負評之後
: 2.太多字了,只貼大要
: 小姐現你二天內改回評價,不然法院見,你我的簡訊都有留備份,
: 你說我態度惡劣就會請你先準備好,到時法官問你哪個字惡劣時,你就舉證好
: ,免得我到時再多告你公然侮辱一條,我方都是依法先告知不取貨的後果,
: 另外請檢視奇摩會員資料是否正確,否則傳票找不到人。
: 我知道買錯商品不去拿,是我的錯,但是收到他這麼恐怖的簡訊後,我也去付款取貨了,
: 我真的覺得這次交易感覺很差,所以給他負評,真的會因此被告嗎?
: 我查了一下法條,好像不構成公然侮辱和毀壞商譽
: 但是我不是非常懂法律
: 希望各位幫我,他昨天又傳簡訊說
: 今天下午17點前沒看到改回評價,不然他要去警察局做筆錄報案,
: 請星期三後保持手機通暢並準備好嘉義做筆錄,另外若不接電話會直接發存證信函
: 賣家網址不知道貼出來會不會有法律責任,所以先不貼!
: 麻煩各位大大了!!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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