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攻擊20點 - 法律
By Daph Bay
at 2014-02-22T00:00
at 2014-02-22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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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Facebook中發表文章附加自己照片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4702199464...
於是朋友分享
但是看見朋友分享的頁面有人惡意攻擊
此人留言為"DunhillKingSizeFilter醜死了,臭*****。"
請問如何處理較好
不接受"忍忍就算"之類的解答
如何提出告訴
若提告成功該人的罰鍰及本人可提出的條件最高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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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出告訴
若提告成功該人的罰鍰及本人可提出的條件最高為多少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Elizabeth
at 2014-02-22T03:42
at 2014-02-22T03:42
公然侮辱(309)、誹謗罪(310),可請律師或自己寫訴狀(狀紙於地方法院皆有販售),交由地方檢查署檢察官提起告訴乃論公訴罪。
若提告成功該人的罰鍰及本人可提出的條件最高為多少?
罰鍰、罰金、賠償是三種不一樣的概念,如專指這件事僅會有罰金、賠償,依民法可請求精神賠償(民195)(金額自擬)。
題外話,很漂亮啊哈哈
相關法規:
第195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第309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
By Elizabeth
at 2014-02-23T14:52
at 2014-02-23T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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