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同性戀搞該怎麼辦(已報警)?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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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在剛剛,那位同性戀是我同學,他因為跟家人吵架了所以來我這借住一晚(我們其實並不太熟只是想說同學才幫忙)他稱我睡覺玩我生殖器(在褲外,雙方都是男生且我有射精)我驚醒也報警處理(我本身是反GAY的所以我非常憤怒)筆錄沒做(為什警察堅持不做筆錄??)到警局時警方有錄音存證(他說這樣就好)當下他有承認玩弄我生殖器,留雙方資料(抄在一張小紙上就說OK這到底是什情形??)警方說這是告訴乃論可以保留追訴權6個月,我的疑問是為什麼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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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put avatarPuput2014-02-25
警察這麼做,可以向警政署或該警察局逕行聲訴。這樣我會有觸法嗎?他自殺的話你如果沒有提供器具、思想(叫他自殺),如果他自殺即不算觸法(275)。如果你要告他,因為沒有性交行為(以生殖器進入他方生殖器或其他可侵入之生理部位),故僅觸犯強制猥褻罪(224)。你又不想息事寧人,又不想收錢,又不想讓對方留案底,這是很有人性的行為,但法律就只能幫你做到上述三個東西,建議還是果決一點吧。相關法規:第275條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4-02-26
您好喔^^從專家、生物學者與醫師的角度看同性戀http://forum.1ch.hk/gogo/viewthread.php?tid=56%EF%...「走出埃及」輔導機構可以幫助他^^http://www.rainbow-7.org.tw/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