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緊急煞車沒有撞到他.這樣他算危險駕駛!?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我想請問各位大大我1月的時候上班途中有一台計程車緊急煞車兩次.第一次我有煞下來.第二次煞不住我就跌倒了.........而那台計程車就走了.旁邊的人有看到有幫我報警跟叫救護車警察今天打來跟我說要我過去做偵查筆錄又說這樣那台計程車肇事逃逸跟過失傷人而且警察偵查他.他也沒有到場做筆錄.所以先請我過去可是我沒撞到他.他也沒撞到我==......請問我這樣該怎麼處理!?還是如果去法院我有贏的勝算!?我自己都搞糊塗了.....可能因為太年輕所以不太懂

All Comments

Joe avatarJoe2014-02-26
過失傷害告訴權在板大(因為此條為告訴乃論)只要板大親自去證明沒傷就好我想相關狀況應該是有目擊者提告看到版大摔倒以為板大受傷告發該司機肇事遺棄罪(刑法185-4)所以警察就會偵辦若板大真無受傷只要去警局好好說明一下一切無事若板大真有傷當然對方就有刑事責任PS就算對方無傷那就要看狀況不排除對方不會吃紅單2014-02-2608:59:16補充:若板大有受傷對方的法律責任就無從避免...Showmore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4-02-25
這屬因果關係!前幾天電視也報導一個後退車輛造成他人摔車死亡!!一樣沒撞到!!照樣送法院!!那你說呢?...Showmore
Necoo avatarNecoo2014-02-23
你是受損害人,計程車肇事逃逸,不是要處罰你,你哪有什麼輸贏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