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午安!
最近車禍事件收到檢察署的處分書了
內容是:經臺灣XX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於中華民國X年X月X日為緩起訴處分,茲據該署
檢察官依職權送請再議,經核原處分並無不當,應予維持。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58條前段
為駁回之處分。
上述”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58條前段為駁回之處分”
因為第一次發生這種事,不懂是什麼意思,去現場的服務台詢問竟然有不同的回答…
麻煩知道答案的能回答我,謝謝大家!
--
最近車禍事件收到檢察署的處分書了
內容是:經臺灣XX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於中華民國X年X月X日為緩起訴處分,茲據該署
檢察官依職權送請再議,經核原處分並無不當,應予維持。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58條前段
為駁回之處分。
上述”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58條前段為駁回之處分”
因為第一次發生這種事,不懂是什麼意思,去現場的服務台詢問竟然有不同的回答…
麻煩知道答案的能回答我,謝謝大家!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