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交保、宣判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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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從檢察官起訴時就開始羈押
到現在高院還是無法交保
我想請問幾個問題
1、如果現在交保,執行的時候,是不是就不算初犯了?這樣到時候沒辦法假釋了嗎?
另外有律師跟我說
如果羈押超過刑期六分之一,那麼羈押期間是抵前面,等於先執行了六分之一,關於執行級數跟分數的計算,都當作先執行了,但是,如果羈押不過刑期的六分之一就交保,那只能抵後面,也就是當作沒關過的人,從頭開始關,
請問
如果羈押有滿1/6交保,就算以後執行,前面這1/6是可以抵的,而且也是抵前面,這樣說應該沒錯吧?
在網絡上實在找不到關於1/6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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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vira avatarElvira2017-01-27
不是有律師?
不是有律師?
John avatarJohn2017-01-31
台灣人比較信"掛" XD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7-02-01
相信人家說,相信網路八卦說,但就是不相信專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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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n avatarErin2017-02-05
你只要被國家關著都可以抵,就跟集點卡一樣,你蒐集的點
數,後面的刑期都可以打出來,覆蓋這個回合進入下一回合
Emma avatarEmma2017-02-10
不行,出監的話累進處遇會中斷,建議找律師問清楚,最好
有書面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