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問題..麻煩懂勞基法的人告知一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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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89年因工作受傷.經11年治療.開60幾次刀.於99年截肢.因截肢後傷口癒合不良.直到100年9月才能穿戴義肢回公司上班.原以為傷口都已癒合這樣就不會再有問題了.於是申請勞保失能給付(本人不知申請勞保失能給付就不能再請公傷假).怎知之後又因義肢磨合不良.導致殘肢磨破皮.無法行走(沒穿戴過義肢怎知會磨合不良).要請公傷假.公司說:勞工如因職業災害之後遺症.而需開刀或住院醫療.如經證明確係同一事故所引起.且未領取殘障補償者.應可依公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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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 avatarThomas2012-05-26
你好:因領取失能給付就表示此傷病已經不會再更嚴重也不會再更好了所以醫師才鑑定失能但你的情況比較特別的是沒有人知道事後又會發生狀況如果想請工傷假的話真的很困難這時應該只能找醫院的職傷中心幫忙了請醫生幫你在診斷證明書裡寫說你這個問題是因為職災事件造成的需要持續復健追蹤再拿此診斷證明去跟雇主請假至於職傷中心的醫生願不願意開就是他們的事了但是有很多家醫院都有職傷中心所以可以多家嘗試希望可以協助到你如果有職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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