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否認肇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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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日我老爸騎機車被一台大貨車擦撞 還好人輕傷和車損

對方說會全負責 我爸想說事情能簡單解決就好了

就沒報警 對方留了電話地址給我爸

想不到隔幾天對方竟然去派出所備案

說只是好心人路過下來關心我爸而已 並沒有撞到我爸

好心路人 幹嘛留電話住址給我爸呢? 不太合情理吧

昨天天我妹帶我爸去派出所備案 當時還好有個好心目擊者留電話給我爸

警察會去聯絡目擊者 好加在有這個目擊者 不然調不到監視器就gg了

今天警察打電話來說對方跟我們約這星期日和解

不是說否認為肇事者 幹嘛來提和解?

請問各位大大這樣是否可以告他肇逃?因為他否認肇事

如果承認自已為肇事者 那他去備案說自已不是肇事者

是否犯了使公務員刊載不實文書之罪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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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9-12-20
都沒有
Hazel avatarHazel2019-12-24
都不成立
Hedda avatarHedda2019-12-27
否認是被告的基本權利
Erin avatarErin2019-12-29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不是你關心範圍內的事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9-12-30
倒數第四句也不能算是證據
Mia avatarMia2020-01-04
說謊是被告的專屬權,謝謝~~~~~~
David avatarDavid2020-01-05
很多原告也會說謊的阿 XD
Erin avatarErin2020-01-09
原告同時也要當證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