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單純靠證人證詞判有罪嗎? - 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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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是一個大學生,可是因為去年惹了一個麻煩,傷害罪,不過把她打到耳膜破裂的不是我,我也只拍他肩膀2下,被害人也明確表明我只拍他肩膀2下不過會痛,可是有個證人,卻說我拿雨傘打她,當事人並沒有提起,我想問的是,請問法院能單純就已證人的證詞來定我的罪嗎?

All Comments

Quanna avatarQuanna2014-02-21
證人的證詞亦是屬於人證之一環當然是證據的一種,但是告訴人亦具有證人之身分,兩個證人說法不同且法院無法確定哪方為真時,應為對被告有利之決定,此乃訴訟法上的重要原則。
因此版大不用太擔心,兩方證詞矛盾法官(檢察官)應做有利於你的解釋。也就是有人說你只有拍兩下肩膀,另一證人說你拿雨傘打他,檢察官及法官應採告訴人拍兩下肩膀之證詞。
Hedda avatarHedda2014-02-23
笨喔傷害是告訴乃論只要當事人說沒事就是無罪啦
證人看到鬼囉別理他但是如果當事人說你打到他的
造成耳膜破裂又有證人那就無言了
Harry avatarHarry2014-02-24
如您無從推翻證人的說法時,
確實會增加您被起訴或判決有罪的風險。
供您參考,也可來信討論
Ina avatarIna2014-02-23
請問法院能單純就已證人的證詞來定我的罪嗎?
答:當案件審理開始"檢察官"將依法定職權進行全案證據調查對你有利或不利之證據(證人證詞或有相關錄影存證)進而後續法定程序審理
倘若您覺得對你的審理不利
你可以主動再提補陳理由附帶調查證據聲請狀(補呈對你自己有利的證據並且請求調查)
Oliver avatarOliver2014-02-20
當事人說法對你有利而證人說法對你不利時
原則上法院會採信當事人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