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臉書文章"分享"到自己的塗鴉牆上 - 法律Daph Bay · 2015-12-2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如果將別人的文章分享到自己的塗鴉牆上 並且寫下自己的感想 內容並無任何辱罵 也沒有提到名稱 別名 假設是餐廳 內容寫 "東西有點難吃 要去吃的要小心" 對方告的成毀謗或誹謗嗎? 有勞鄉民解答了 -- 法律All CommentsQuanna2015-12-25東西有點難吃XDJoe2015-12-29分享文章的內容是什麼?Christine2015-12-30分享的原文或是轉貼後的內容,能被認出是在指涉任何Iris2016-01-01人嗎?Lauren2016-01-04開餐廳的 好吃難吃是可受公評之事Connor2016-01-05如果是這樣的話,仍然有可能涉及誹謗罪。因為第一你Delia2016-01-06轉貼就是誹謗罪中「傳述」的行為。而你使用東西有點Heather2016-01-07難吃,要吃去吃要小心,這句話也可能被認定是足以毀Hedy2016-01-10損他人名譽之事,之降低他人「社會名譽」的誹謗言論Sarah2016-01-14而且你使用文字,是加重誹謗罪。再來就是我跟H大看Caroline2016-01-15法不同,我認為可受公評不是代表可以給公眾評論。而Ingrid2016-01-17是可受「公平」或是「公正」評論。而且這個評論還必須出於「善意」,而且必須「適當」。才可以。Bethany2016-01-22以上討論是刑事部分。民事也有可能成立侵害名譽。Megan2016-01-24東西難吃與否是個人評論自由Christine2016-01-26如果說東西"偷工減料"這種就必須有所本好吃或難吃這當然是言論自由範疇Sierra Rose2016-01-29如果作者真的覺得他很難吃,那作者不過是陳述事實.....Related Posts被告在開庭時都不知道被告什麼嗎?借貸要得回來嗎?關於線上遊戲的適用的消保法車禍初步判定表的問題這樣有算構成侵入住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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