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文章"分享"到自己的塗鴉牆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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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將別人的文章分享到自己的塗鴉牆上

並且寫下自己的感想

內容並無任何辱罵 也沒有提到名稱 別名

假設是餐廳

內容寫

"東西有點難吃 要去吃的要小心"

對方告的成毀謗或誹謗嗎?

有勞鄉民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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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Quanna avatarQuanna2015-12-25
東西有點難吃XD
Joe avatarJoe2015-12-29
分享文章的內容是什麼?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5-12-30
分享的原文或是轉貼後的內容,能被認出是在指涉任何
Iris avatarIris2016-01-01
人嗎?
Lauren avatarLauren2016-01-04
開餐廳的 好吃難吃是可受公評之事
Connor avatarConnor2016-01-05
如果是這樣的話,仍然有可能涉及誹謗罪。因為第一你
Delia avatarDelia2016-01-06
轉貼就是誹謗罪中「傳述」的行為。而你使用東西有點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6-01-07
難吃,要吃去吃要小心,這句話也可能被認定是足以毀
Hedy avatarHedy2016-01-10
損他人名譽之事,之降低他人「社會名譽」的誹謗言論
Sarah avatarSarah2016-01-14
而且你使用文字,是加重誹謗罪。再來就是我跟H大看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6-01-15
法不同,我認為可受公評不是代表可以給公眾評論。而
Ingrid avatarIngrid2016-01-17
是可受「公平」或是「公正」評論。而且這個評論還必
須出於「善意」,而且必須「適當」。才可以。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6-01-22
以上討論是刑事部分。民事也有可能成立侵害名譽。
Megan avatarMegan2016-01-24
東西難吃與否是個人評論自由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6-01-26
如果說東西"偷工減料"這種就必須有所本
好吃或難吃這當然是言論自由範疇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01-29
如果作者真的覺得他很難吃,那作者不過是陳述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