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大陸網購人口多,但是規定太多,能否整合讓小民了解? - 法律Hazel · 2014-08-1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業者經常說一些無法了解話語,政府是否能提供管道讓老百姓了解.查詢,至少應該有電話讓受騙者吐苦水,有嗎?法律All CommentsBennie2014-08-19大大 必需符合下列規定才能自大陸進行網購,希望對你有幫助。關稅法第十五條: 下列物品,不得進口:1.偽造或變造之貨幣、有價證券及印製偽幣印模。2.侵害專利權、商標權及著作權之物品。3.法律規定不得進口或禁止輸入之物品。 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三條: 進、出口郵包物品,應符合下列條件:一、非屬本法第十五條規定不得進口之物品。二、非屬其他法律規定不得出口或禁止輸出之物品。三、每件(袋)毛重三十公斤以下。 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六條:【必須找報關行辦理報關手續、關稅、貨物稅、輸入許可文件等,利用行政手段減少進口數量,保障正常通關流程業者權益。】進口郵包物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收件人應自郵政機構寄發補辦驗關手續通知單日之翌日起十五日內,依本法第十六條規定向海關辦理報關:一、離岸價格逾等值美幣五千元。二、需申請沖退稅、保稅用之報單副本之物品。三、復運進口案件需調閱原出口報單之物品。四、依本法、相關法規及稅則增註規定減免稅之物品。五、屬外貨進口報單(進口報單類別「G1」)適用範圍以外。六、屬財政部公告實施特別防衛措施之物品。七、屬實施關稅配額之物品。(大蒜、香菇、花生等農產品有配額亦不能進口)八、依其他法令規定應辦理報關之郵包物品。未依前項規定期間報關者,除有第二十條規定之情形外,依本法第七十三條規定辦理。 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七條 進口郵包物品應依相關規定徵收關稅、貨物稅、營業稅、菸酒稅、菸品健康福利 捐、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及推廣貿易服務費但完稅價格在新臺幣三千元以內者,免徵關稅、貨物稅及營業稅。惟前項免徵進口稅之郵包物品不包括菸酒及關稅配額農產品在內。 如經查獲攜有應稅、管制、限制輸入物品或違反其他法律規定匿不申報或規避檢查者,依海關緝私條例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辦理。 若仍有疑義,請事先打公務電話查詢,避免受騙上當。臺北關:(02)2705-5280分機207臺中關:(04)2301-5110分機587高雄關:(07)562-8269Related Posts車禍後現在被反咬一口,怎麼辦?育嬰假留職停薪中的勞保費用高樓大廈的違規告發單匯錯款取回是否有時效性?大陸台商偷渡回金門到底是否犯罪?
All Comments
但完稅價格在新臺幣三千元以內者,免徵關稅、貨物稅及營業稅。惟前項免徵進口稅之郵包物品不包括菸酒及關稅配額農產品在內。 如經查獲攜有應稅、管制、限制輸入物品或違反其他法律規定匿不申報或規避檢查者,依海關緝私條例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辦理。 若仍有疑義,請事先打公務電話查詢,避免受騙上當。臺北關:(02)2705-5280分機207臺中關:(04)2301-5110分機587高雄關:(07)562-8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