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大陸公安在房間內搜出持有毒品會怎麼辦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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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無法解的難題,一個朋友在大陸被公安抓了,就我所知是去年10底到現在都還在看手所,一直還未受審,他的罪好像是跟販毒還是吸毒這兩者,我並不是很清楚,想請各位大大幫幫忙:1.大陸的犯罪條款2.若真的是事實那我們台灣這邊要怎麼幫忙3.現在在廣州市的看守所可以見面嗎(上星期家人有去但不能見面)在此拜託各位把知道的讓我們了解.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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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y avatarLucy2012-06-16
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2-06-14
販毒是重罪。很嚴重吸毒也是犯罪在大陸即使是台灣同胞也會抓。...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