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薪資可以被扣留當季獎金嗎 - 法律Harry · 2010-03-1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公司是按件計算薪資一部分被公司扣留等3個月一到然後再分發給我們當季獎金那樣可以嗎?還有薪資單明細不明可以向公司要求寫明嗎?這樣他有犯勞工權益嗎?法律All CommentsRegina2010-03-12版大您好看你的狀況,薪水是可以都領的到的只是部分金額變成要3個月才能領你的公司看來是想規避勞基法關於工資的規範勞基法工資定義是經常性的給予(每月都發的項目)他改成按季發獎金的方式給付,應該是想規避『經常性』這個定義這樣他在幫你投保勞保、提撥退休金、資遣費....等等都可以高薪低報用較低的薪資等級來計算如果他按月發給你的工資沒低於17280的最低工資那要說他違法實難界定除非他扣起來延後發的薪資並未發放,就真的違��Related Posts小車禍,但是對方和解要求太過分!公司外訓,是否應該給公假?八卦山音樂99年警察特考四等參考用書99年警察四等特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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