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朋友..他跟家人意念不合。家人要他繼承家業他不要,結果他就離家出走。他今年5月已滿18歲了,他是在7月走的。結果他家竟然到派出所報失蹤!照理說他滿18應該已經沒有監護權的問題了。其實我知道他在哪,而且已經有工作我有問他他說他不想回家因為會再也出不來請問:他一定要回家嗎會有法律上的問題嗎?我朋友有收容過他,這樣會被牽連嗎?他人還挺好的他會離家出走是為實現自己的夢想為證明自己所以才這麼做。他說過他會養家只是現
虛歲滿18離家出走算違法嗎15點急求回答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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