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人可否穿越黃色網格馬路 - 法律Todd Johnson · 2014-01-2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前幾天我的妹妹因為要到對面的診所看醫生,而穿越了黃色網格的馬路,結果不小心被行駛的機車撞到受傷,所以我想請問行人是否可以穿越黃色網格馬路呢?因為很多小路口都有黃色網格,但卻沒有斑馬線。法律All CommentsDavid2014-01-23大大好,原則上,妹妹違規穿越馬路,肇事主要因素是沒有錯;但不代表機車沒有肇事因素;而只要有肇事因素存在於機車身上,就會有刑法所規範的"過失傷害罪"的刑責;而只要有肇事因素存在於機車身上,也會有民法所規範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只要該路口不是很小的路口(瞬間可過),代表說,有行人在(規規穿越)的時後,道路上的每一個駕駛人都可見此違規行為如果已預見(預先見到),此"明顯"違規行為,仍然肇事;"法律上&Kyle2014-01-231.你妹妹因為要到對面的診所看醫生.而穿越了黃色網格的馬路.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33條.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並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34條.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二.未設有前款設施之交岔路口.行人穿越道路之範圍Related Posts勞工退休金win7換主題問題請問刑法共同正犯的問題?過馬路被車撞因為這種人使得學術界如此黑暗...心感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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