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前公司待了2年的時間期間主要負責應收帳款及日常零用金剛到公司上班時,公司沒有交接庫房,也沒有人交接會計事項一切就照自己摸索的方式做兩年多了一直都是這樣做公司老闆在台北,所以有什麼事情都是直接問中區主管老闆也會要我們先跟中區主管報備後來因為公司搬家,加上接了太多業務(公司小姐只有我一個人)有時業務回來領貨,我就直接在電腦上做領貨動作沒有請業務再進行補單動作(這些中區主管都知道)老闆說我偽造文書(請問這有算偽造�
被公司告侵占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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