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前公司主管提告"冒用他人名稱發信"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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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個官司纏身

前公司主管告我冒用他的名稱發送不當言論

這兩天被警局傳喚去做筆錄

警察是說對方已經提出了告訴,事實上我與這案件完全無關

我只想在被傳喚出庭前請對方撤消告訴,因為我不想浪費時間去法庭...

想請教一下版友

如果我這兩天能以電話聯絡到對方,並請求撤消告訴是否可行?

或是請承辦的警察協助調解後撤消告訴呢?

另外如果在收到地檢署的傳票前直接向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是否可行?

還麻煩各位版友幫忙...我現在壓力好大...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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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a avatarFreda2012-07-30
不是你 那有什麼好壓力大的?@@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2-08-03
[ 因為就算打贏官司 原波也沒額外收入增加 但肯定耗時間
Connor avatarConnor2012-08-03
如果是告偽造文書就沒辦法,因為是非告訴乃論
如果是妨害名譽罪章就還有機會請對方撤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