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強迫交朋友{急}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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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因不滿同學不跟她小孩做朋友,找上老師,並強自同學與他小孩做朋友,但同學無任何排擠,只是不像以前一樣找他聊天,請問強制他們做朋友犯了什麼罪,請列出條文,並說明。

All Comments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5-03-27
這沒有罰責也沒犯罪除非有證據再提報教育部否則這沒有法律刑責這些是妨害自由除非有以下情節否則對方可以告你誣告罪請你三思第296條使人為奴隸或使人居於類似奴隸之不自由地位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最高法院刑事判例(5)最高法院刑事裁判(1)行政函釋(1)第296-1條買賣、質押人口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意圖使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
Ina avatarIna2015-03-24
愚見供參…小朋友交朋友……扯到憲法…會不會扯太遠了!對於小朋友而言,今天和誰好?明天想與誰玩?都比憲法來得簡單!!小朋友的問題是單純的,反倒是大人們把問題弄複雜了!!...
Olga avatarOlga2015-03-24
請問...怎樣的強制阿沒話題沒交集要說什麼阿老師規定每個人都要跟他說話?老師規定每個人都要跟他玩?老師規定上廁所ㄧ定要找他ㄧ起?沒頭沒尾的要怎樣強制阿...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5-03-26
家長若沒恐嚇老師只是找老師商量也不犯法愛子心切同學們有沒有被恐嚇而不敢上學呢小孩子也沒耐性配合大人的要求不會勉強自己太久真的嚴重了也就鬧彆扭或哭或發牢騷不上學了人格改變了如果只是小小壓力交給小朋友自己去學習長大皇帝不急急死太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