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詐欺後的刑事附帶民事時機與方式詢問 - 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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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

因明天早上要開準備程序庭(傳票附記上寫的"準備程序"應該是準備程序庭吧!?)

小弟最近爬文對於開庭上有許多不懂,想來貴板請教各位

關於傳票附的權益告知書內容提到"可於第一審或第二審的辯論終結前,以言詞或

書面對被告和依民法應負賠償責任的人提起民事訴訟"

1.在這一點上是指我能夠在起訴後直到辯論終前都能夠提出,意思是準備程序庭也能提?

2.而提起的方法可由"言詞"或"書面",是指我可以在準備程序中找能插嘴的機會跟法官說

"我要跟被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而且不用準備書面資料?

還是結束後找書記官遞交狀紙?

上述的問題有勞板上高手賜教了
請當我是完全沒去過法院的新手...非常感謝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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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7-03-23
應該是開庭時問就好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03-28
準備程序問告訴人意見時順便提,法務會拿狀紙給你寫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7-04-01
寫完去一樓遞狀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7-04-04
對方名下有沒有錢?
David avatarDavid2017-04-06
今天開完庭了,也去一樓遞狀了!不過法官偏向希望受害者
們和解了事,和解的筆錄會與刑附民的結果一樣,不過被告
有說現在沒任何償還能力,包括親友也不願幫忙,只能等出
獄後再償還...
David avatarDavid2017-04-08
叫他吃…不要管他
這種說法,你這輩子拿到錢的機率跟樂透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