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員工買產品抵業績可告公司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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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聽到朋友講他的朋友,在某電信行做業務銷售門號,
結果他因為銷售不出去,公司要他自行把門號買下來,
然後不是一個月了,已經買四個門號了,超扯無敵扯。

請問這到底有沒有違法?可不可以告公司?
或者撤銷他當時買的門號,繳的冤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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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vid avatarDavid2015-03-13
只能說,連朋友都不挺了,怎做得了業務生意???
Sarah avatarSarah2015-03-16
如果公司說法是 你最少要賣出N個不然請滾蛋
Selena avatarSelena2015-03-20
但是你可以自己買 這樣不叫強迫喔
現在應該沒這麼笨的公司 直接規定你只能買不能走人
Isla avatarIsla2015-03-22
無法勝任工作是可以解聘的公司沒必要養一個不能工作的
為了保留工作而自行買下該賣出去的不算公司強迫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5-03-27
他應該希望別人可以幫忙承接吧。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5-03-30
怎麼聽起來很像直銷的手法..
Mia avatarMia2015-03-31
要是業務就是促銷門號,那.....促銷不出去卻要領薪水....
除非一開始面試行政工作,進去才說要促銷門號.....
Carol avatarCarol2015-04-01
以上總結訊息聽起來就是無"法"可管.去工作的人咎由自取
Doris avatarDoris2015-04-04
要看他買下時雙方間的認知 陳述太少了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5-04-06
要當業務賣不出產品 正確作法是走人 = =
Bennie avatarBennie2015-04-07
原po的想法錯了。是「業績不達標的業務」有被解聘的可能
Wallis avatarWallis2015-04-08
其實之前有家門號的直銷業者就是被多層次傳銷處理.那個
Kumar avatarKumar2015-04-12
就真的蠻扯的,但是業務員們可以出國旅遊吃香喝辣的,很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5-04-15
難說被冤枉等,有些事情是單一方說法,很難判斷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