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這是立法的不足還是有其道理
先說一下
我是理性的鄉民
知道制度的重要 惡法亦法
法律是人類智慧幾千年的結晶
各種判斷跟刑度有其道理
不會跟著輿論說什麼很可惡就要喊打喊殺
有些個案是很可憐或很可惡
但是沒有完美的制度
為了人類更好的未來 有時會犧牲掉少數人
許多年前還有擄人勒贖的勾當
被抓到判很重 如果有撕票幾乎都是死刑
除非是窮途末路 不然不會選擇這條
做案的幾乎都是槍擊要犯跑路
現在幾乎沒有人要這樣做了
因為有更多低風險高報酬的犯罪 幹嘛這麼傻
詐騙實在是成本太低 損害很大
是否應該檢討一下這個部分
而不是沒辦法抑制犯罪
只能從宣導端來做 等同檢討被害人
導致心存僥倖者有一個風險極低的不法管道
出事未成年車手扛 抓不完啊
案件層出不窮對社會公益也是沒有幫助吧
究竟刑度不高的道理為何(比起其他重罪)
做詐騙的本性比較沒有罪大惡極這樣?
麻煩法律人釋疑一下
--
先說一下
我是理性的鄉民
知道制度的重要 惡法亦法
法律是人類智慧幾千年的結晶
各種判斷跟刑度有其道理
不會跟著輿論說什麼很可惡就要喊打喊殺
有些個案是很可憐或很可惡
但是沒有完美的制度
為了人類更好的未來 有時會犧牲掉少數人
許多年前還有擄人勒贖的勾當
被抓到判很重 如果有撕票幾乎都是死刑
除非是窮途末路 不然不會選擇這條
做案的幾乎都是槍擊要犯跑路
現在幾乎沒有人要這樣做了
因為有更多低風險高報酬的犯罪 幹嘛這麼傻
詐騙實在是成本太低 損害很大
是否應該檢討一下這個部分
而不是沒辦法抑制犯罪
只能從宣導端來做 等同檢討被害人
導致心存僥倖者有一個風險極低的不法管道
出事未成年車手扛 抓不完啊
案件層出不窮對社會公益也是沒有幫助吧
究竟刑度不高的道理為何(比起其他重罪)
做詐騙的本性比較沒有罪大惡極這樣?
麻煩法律人釋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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