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安安,再跪求懇請各位解惑
我家單親,媽媽以前對親戚好,讓一位遠親掛戶籍
但久未聯繫,連人在哪都不知道
陸續都有收到這位親戚的卡債等等的
今天有位自稱法院委託來的人來找這位親戚
爾當然我媽說不住這 結果那位人士就說好
那幫忙簽個查訪證明
我媽沒仔細看!!!
只聽那位人士口述說上面是寫你不認識這個人這樣
然後我媽就簽一個姓氏而已
我越想越不對勁,我主要疑惑有二
1.請問那內容有可能是債務人轉換之類的嗎??
2.請問派人來家裡這是正常銀行會做的事嗎?
我和我媽現在都有點緊張
請問各位有法律知識的大大能否幫忙解說?
小弟先跪了
▓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