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告通話人誣告?還是告提告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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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與同事有些小爭執,打電話去澄清結果是同事的爸爸接的,便順便說明原原,請他兒子不要為了小事計較.同事可能因此不爽便告我電話恐嚇.我去警局作筆錄時才發現,同事竟偕他爸爸偽控我跟本沒說過的恐嚇言論,對方確定沒錄音證據(我也沒有).請問:我明明與同事的爸爸通話,結果兒子(我同事)告我恐嚇,我應該對兒子提出誣告,還是對他爸爸提出誣告?或偽造供詞(偽造文書)?何者為正確可還我清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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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4-07-17
你好:板大你不用緊張!既然父子聯合起來控告你刑事~恐嚇罪!這可不是鬧著玩呢.首先:你是被告原告要告你~原告必須要舉證你涉及恐嚇.而不是你要舉證你沒有對原告進行恐嚇.最後:地檢署對妳不起訴處分或者法院判決你無罪後.這時候你才能當庭或者事後對原告提出誣告事訟!在此之前寄存證信函或者提出屋告事訟..都於事無補多此一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