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成功後還可以提告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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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不好意思我最近遇到法律上的問題
去年我跟人家出車禍,大概兩個多月後在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成功
也當場把說好的賠償金額給了對方。後來對方還很開心的說雙方有誠意調解成功
過了幾天以後也收到法院寄來的判決書了,就是有蓋法院章的那張
我看調解書上面已經有記載雙方放棄一切民事及刑事告訴權利
可是昨天我又收到警察局寄來的通知說過失傷害被告要去做筆錄
我打電話去問是什麼事,警察跟我說是這個案子。我告訴他已經調解完畢了
警察叫我傳真給他看調解書。如果他收到就沒問題了
結果後來他又打來說對方在調解完後幾天後反悔又跑去提告,我完全不知道
所以我還是得去做筆錄
想請問這樣表示調解是不成功的嗎?我一直以為這件事結束了?可是感覺好像
直接要進法院了
警察叫我帶調解書去做筆錄他在跟檢察官報告,我想請問之後我還可以做什麼
我現在一頭霧水然後非常慌張,做完筆錄等著被檢察官傳喚還是等法院開庭嗎?
不好意思,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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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ky avatarJacky2020-06-27
等檢察官傳你去問 其他不用做 也沒什麼好做
Hedy avatarHedy2020-06-28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7條第1項:
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
訴或自訴。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8條第2項:
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於偵查中或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前
,調解成立,並於調解書上記載當事人同意撤回意旨,
經法院核定者,視為於調解成立時撤回告訴或自訴。

如果是告訴乃論之刑事案件,依《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
7條第1項,本件應該不得再行告訴。
至於非告訴乃論之刑事案件,不以告訴權人之告訴為追
訴要件,因此和解之成立並不會停止刑事案件之偵查、
起訴及審判,僅為檢察官不起訴、緩起訴及法官量刑輕
判之考量。
Edith avatarEdith2020-07-01
就把資料帶著去跟警察聊一下天 有調解書就別太擔心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0-07-02
越想越不對勁
Puput avatarPuput2020-07-04
嗯...最美的風景果然是人
Emily avatarEmily2020-07-06
調解後再提告,警察還是要受理,但是案件到檢察官就會不
起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