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請問何謂盜用公款?麻煩盡快告知急(20)點 - 法律Jacob · 2011-12-2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因為朋友之前在公司當業務有收取貨款因拖延一個禮拜左右才交回公司已經半年以上的事情了現在公司要告說"盜用公款"我想請問這樣有構成嗎?還有他也沒跟公司說沒收到貨款只是說忘記帶放在家裡而隔天就馬上繳回請問這樣有罪嗎?要是無罪我是否可反告公司"毀謗名譽"???法律All CommentsEthan2011-12-25刑法第335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刑法第336條第2~3項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請問就公司立場此業務的侵佔罪是否依舊成立?答:業務侵占,只須有主觀上不法所有之意圖與客觀上侵占的事時即為已足,至於您因主管發現,所為歸還公��Hedwig2011-12-24像類似業務代收款部分,公司應該有相關規定,例如收到款項後幾日要繳回公司,因為業務性質不同而有以下不同規定,有的是當日有的是當週有的是當月,如果是在公司規定時間內是不犯法的,要是公司無規定繳回日期,如果您朋友是正式員工,便可推定當月繳回即可,如果是臨時工當然推定當日繳回,如果一但罪名成立可能觸犯以下二法條,刑法第336條業務侵占罪: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Jessica2011-12-24刑法上所謂侵占是指行為人以持有之意思變異為所有之意思而構成犯罪而持有一詞是指他人之所有物行為人是合法取得,如因契約或法律上之原因而取得公款是遲繳而非拒繳,所以因為欠缺變異為所有之意思造成犯罪構成要件不足而不能論罪所以沒有侵占罪的問題,至多公司可以因遲繳而造成損害而可請求損害賠償,但這是民事上的問題,公司還必須就損害部分負舉證之則毀謗名譽部分因公司並未對外公佈所以也不構成刑法上之罪名,但你如覺得受辱可依民法Related Posts三審上訴狀該如何寫(急急急)法院判決不得上訴,不服該怎麼辦?請問併排停車的定義?警察特考雙軌制內軌外軌做滿一整年還會領的到年終獎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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