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保險公司是如何和對方談理賠的。 - 法律
By Daph Bay
at 2013-02-08T00:00
at 2013-02-0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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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國道發生車禍,責任在我,但沒有到保意外險。對方後保桿掉落與行李箱變型。
所現在正在研究如何與對方談理賠。
看到網路上有文章寫到
"車齡8年保險公司零件只肯賠一成工資則部份殺價..最後還是修車廠找中古零件來取代.."
保險公司都是如何談的呢?才能避免被車廠扒皮。
且上述這句話中"保險公司零件只肯賠一成"是代表其餘的則由肇事者負擔嗎?
"工資則部皆殺價"如何殺價,車廠會同意嗎?或是不讓您修了?
請各位大大儘力幫忙~~謝謝大家
所現在正在研究如何與對方談理賠。
看到網路上有文章寫到
"車齡8年保險公司零件只肯賠一成工資則部份殺價..最後還是修車廠找中古零件來取代.."
保險公司都是如何談的呢?才能避免被車廠扒皮。
且上述這句話中"保險公司零件只肯賠一成"是代表其餘的則由肇事者負擔嗎?
"工資則部皆殺價"如何殺價,車廠會同意嗎?或是不讓您修了?
請各位大大儘力幫忙~~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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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All Comments
By Lydia
at 2013-02-11T17:49
at 2013-02-11T17:49
針對你的問題筆者回覆如下
1.依法我方僅須賠償對方因本次事故產生之損壞
也就是說我方僅須賠償對方後方之車損費用!!
2.對方有權將車輛送至其信任之維修廠
3.通常在處理車損案件中,
折舊是必然的談判過程!
我方依法有權主張計算:折舊係數
按「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因回復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第一項情形,債權人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為民法第196條、第213條所明訂。
再以財政部所公布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車輛耐用年數為5年。再依所得稅法,超過耐用年數以十分之一計,每年以0.369定率遞減。
以10萬為例:
第一年:100000-(100000X0.369)=63100
第二年:63100-(63100X0.369)=39716
第三年:39716-(39716X0.369)=25061
第四年:25061-(25061X0.369)=16013
第五年:16013-(16013X0.369)=10107
超過5年:10000
但修復費用中的「修復工資」不得主張折舊。
修復費用=修復工資+所需材料(可主張折舊)
4.由上可知
若對方車齡已超過5年
依法對方僅能求償1/10的零件費用�
By Frederic
at 2013-02-12T17:14
at 2013-02-12T17:14
By Jessica
at 2013-02-08T14:18
at 2013-02-08T14:18
你是要賠對方的
你舉的例子是你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你的保險公司要理賠對方時候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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