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
前幾天去買飲料時停機車
碰到旁邊機車倒了
我把機車扶起來就走了
隔天再去買飲料
店員說那是他的機車
(他前一天不在 同事告訴他的)
他去估價說擦傷要我賠7000元
並拍下我車牌 去警局報案了
警察要我去做筆錄
而且警察還把我的手機號碼給他
請問大大我現在怎麼做會比較好呢
問題怎麼證明他估價擦傷的部分都是我造成的
難道之前外觀所有擦傷都算到我頭上
他就可以換一台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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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77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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