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請問勞工安全法規 - 法律Mason · 2011-09-2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一下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法條裡有關於墜落災害防治計畫法條嗎?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法條裡有關於源頭管制的法條嗎?因為我看了一下法條不太確定謝謝法律All CommentsAndy2011-09-27第17條雇主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勞工作業有墜落之虞者,應依下列規定訂定墜落災害防止計畫,採取適當墜落災害防止設施: 1. 經由設計或工法之選擇,儘量使勞工於地面完成作業以減少高處作業項目。 2. 經由施工程序之變更,優先施作永久構造物之上下昇降設備或防墜設施。 3. 設置護欄、護蓋。4.張掛安全網。 5. 使勞工佩掛安全帶。 6.設置警示線系統。7. 限制作業人員進入管制區。8.對於因開放邊線、組模作業、收尾作業等及採取第一款至第五款規定之設施致增加其作業危險者,應訂定保護計畫並實施。人員墜落防治條文(1/2)第十七條: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勞工作業有墜落之虞者第十八條:屋頂作業第十九條: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台、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台、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台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第二十條:規定設置之護欄做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設置之護蓋做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設置之安全網做法涵蓋範圍廣人員墜落防治條文(2/2)第二十三條:規定設置之安全帶或安裝安全母索做法第二十四條:坡度小於十五度之勞工作業區域,距離開口部分、開放邊線或其他有墜落之虞之地點超過二公尺時,得設置警示線、管制通行區,代替護欄、護蓋或安全網之設置的做法第二十五條:使用之開口部分應予封閉第四十二條:從事施工架組配作業之規定第七十九條:從事傾斜地面上之開挖作業之規定第一百零五條:預鑄法施放沉箱時之規定第一百三十一條:模板支撐之規定第一百六十二條:樓板或橋面板等構造物拆除之規定Related Posts沒領到加班費....對於小朋友與他家人,如何婉轉告知性騷擾問題請各位大大幫忙我家要被拆除了該怎麼辦店面租約未到期,壞房東要解約家人有前科可否報考警大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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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經由設計或工法之選擇,儘量使勞工於地面完成作業以減少高處作業項目。
2. 經由施工程序之變更,優先施作永久構造物之上下昇降設備或防墜設施。 3. 設置護欄、護蓋。
4.張掛安全網。
5. 使勞工佩掛安全帶。
6.設置警示線系統。
7. 限制作業人員進入管制區。
8.對於因開放邊線、組模作業、收尾作業等及採取第一款至第五款規定之設施致增加其作業危險者,應訂定保護計畫並實施。
人員墜落防治條文(1/2)
第十七條: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勞工
作業有墜落之虞者
第十八條:屋頂作業
第十九條: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
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台、擋土牆、擋土支
撐、施工構台、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台等
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
第二十條:規定設置之護欄做法
第二十一條:規定設置之護蓋做法
第二十二條:規定設置之安全網做法涵蓋範圍廣
人員墜落防治條文(2/2)
第二十三條:規定設置之安全帶或安裝安全母索做法
第二十四條:坡度小於十五度之勞工作業區域,距離
開口部分、開放邊線或其他有墜落之虞之地點超過二
公尺時,得設置警示線、管制通行區,代替護欄、護
蓋或安全網之設置的做法
第二十五條:使用之開口部分應予封閉
第四十二條:從事施工架組配作業之規定
第七十九條:從事傾斜地面上之開挖作業之規定
第一百零五條:預鑄法施放沉箱時之規定
第一百三十一條:模板支撐之規定
第一百六十二條:樓板或橋面板等構造物拆除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