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請問單純在網路上公佈他人病歷 - 法律Charlotte · 2021-03-1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這樣會有個資法中的刑事責任嗎? 阿肥記得個資法在105年修法 變成要有損及他人利益 或意圖為自己或他人的不法利益 才符合構成要件 如果只是單純公佈病歷沒有營利之類行為 是否不會構成個資法第41條?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我呀肥阿 ↓真 是↑ 的真的不 → ~ -- 法律All CommentsIda2021-03-18沒有營利但有損及他人利益啊,如果你的病歷被公布在網路Hardy2021-03-21你覺得你的利益沒有被損害嗎Connor2021-03-25個資法形象不是嗎???Hedwig2021-03-25病歷為明定除特定條件不得蒐集、處理、利用之個資William2021-03-29只要未經當事人同意公布就直接違法了跟是否涉及利益無關Michael2021-03-30我是問什麼時候涉及刑責,違法是違法,但沒涉及利益只能以民事求償!Related Posts請教遺產爭取權利想問大家消費者爭議問題腳踏車自摔被告過失傷害法院出庭改以線上視訊方式出庭台灣為什麼不能用比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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