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單純在網路上公佈他人病歷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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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會有個資法中的刑事責任嗎?
阿肥記得個資法在105年修法
變成要有損及他人利益
或意圖為自己或他人的不法利益
才符合構成要件
如果只是單純公佈病歷沒有營利之類行為
是否不會構成個資法第4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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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呀肥阿
↓真 是↑
的真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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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da avatarIda2021-03-18
沒有營利但有損及他人利益啊,如果你的病歷被公布在網路
Hardy avatarHardy2021-03-21
你覺得你的利益沒有被損害嗎
Connor avatarConnor2021-03-25
個資法
形象不是嗎???
Hedwig avatarHedwig2021-03-25
病歷為明定除特定條件不得蒐集、處理、利用之個資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1-03-29
只要未經當事人同意公布就直接違法了
跟是否涉及利益無關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1-03-30
我是問什麼時候涉及刑責,違法是違法,但沒涉及利益只
能以民事求償!